涟源市政府转发市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办公厅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7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最近,湖南省涟源市政府转发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06〕27号)精神,更好地发展现代流通业,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现就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娄底市关于加快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通过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部门紧密配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起覆盖面广、网络完善、方式新颖、快捷高效、便民利市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促进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涟源作贡献。工作目标:按照深化改革,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的要求,在全市农村建立起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和烟花爆竹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乡、村三级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到2010年巩固和发展专业合作社4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4个,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示范店110家以上,在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立综合服务社,每社有日用品连锁便民店和农资供应连锁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150户(人)以上,全面实现体制和机制创新,推动我市农村流通现代化。

  二、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供销合作社要以农村为市场,以服务为根本,以制度为保障。在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和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基础上,着手组建为农服务二级机构,成立涟源市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涟源市日用工业品和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涟源市物流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公室;以现代流通方式建立起新型的现代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即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日用工业品和烟花爆竹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二)多种形式兴办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大力培育、引导、发展为农村流通服务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组织引导相同产业的广大农户,通过专业合作社的方式进入市场,广泛吸收 农户参与,不断扩大规模,增加农民收入。要用合作制的办法,组织农民共同进入市场,与农民社员结成利益共同体,做到办一个专业社,兴一个品牌,富一方百姓。
  (三)发展综合服务社,主动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农村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的要求,适应新时期农民的需求变化,按照因地制宜、便于管理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面向社会,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推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使之成为帮助农民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载体。
  (四)根据本地特色产品、特色产业发展要求,研究制定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规划。依托供销合作社在农资、茶叶、药材、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优势,鼓励所属企业积极创造条件领办行业协会。以服务为宗旨,遵循民办、民管、民享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把行业协会办成提高农民收入、开展联合合作、提高行业经营水平和竞争力、指导和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五)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采取引导、扶持、鼓励等多种措施,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的组织和培育,积极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发挥协会的服务、协调、自律、维权作用,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沟通城乡、协调内外、连接党群的桥梁和纽带。重视各类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搞活农村流通中的作用。
  (六)积极开展“新网工程”建设。采取龙头企业带动,供销合作社自办和招商合作、吸收加盟等方式,改造、新建一批符合现代营销要求的乡镇集市连锁店和村级农家店为“新网工程”示范店,接受统一挂牌、统一标识或形象,签订入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门店自主经营(除连锁配送外)、自负盈亏。从200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培育110家左右的示范店,其中2007年建设30家,2008年建设40家,2009年建设40家。

  三、落实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的政策措施

  (一)支持供销合作社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湘政发〔2006〕1号)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资金投入、税收优惠、信贷服务和用地、用电、农产品运输及项目申报、进出口经营权、人才引进等方面,可享受有关扶持政策。有关金融机构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买农产品运销设备,农业部门在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产业化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专项资金中,要予以重点扶持。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该项资金由供销合作社负责管理。对供销合作社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项目,经论证筛选后,纳入政府农业开发和科技开发项目,实行专项扶持。
  (二)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市场体 系建设和“新网工程”建设,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现有支持渠道和政策,加快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改革、商务、农业、税务、金融、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市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组织农副产品加工、购销和市场建设,在立项、资金、税收、土地征收、资产重组、企业改制等方面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领办“两社一会”;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农民经纪人和农民技能培训。金融部门要支持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组建投融资平台,成立为农民项目贷款的信用担保公司,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农发行要将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纳入贷款的范围,提供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贷款。商务部门在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中,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的协调,实行“两手共建”、“双网合一”。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注册登记,培育农产品优质品牌。各乡镇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与产品开发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资金支持,支持优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方式拓宽回收渠道。
  (三)对于供销合作社自办或联办的各级各类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和配送中心严禁违反规定重复收费或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工商、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对供销合作社新建、扩建的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和配送中心,要给予支持。对于供销合作社建立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及其他连锁经营网点,工商、税务部门应按照有关政策,在办理开业登记、年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自办或联办的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行业协会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或其所办经济实体到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登记,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要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适当降低注册门槛。在全市发展商贸流通行业协会规划的总体原则下,供销合作社可以作为其组织兴办的茶叶、农资、果品、再生资源及其他涉农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经工商登记的“两社一会”或经济实体在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或劳务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经税务机关批准,暂免征收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规定,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市政府委托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承担重要农资商品的储备任务,农资冬储数量及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数额由市财政局与市发改局共同核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农资经营、 冬储贷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四、加强对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的组织领导

  (一)充分认识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核心,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是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是为广大农民群众办的实事,同时也是供销合作社系统适应现代流通要求、强化自身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供销合作社作为规模最大、体系最完整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者,又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对促进生产、扩大消费、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和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采取切实措施,积极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张良龙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市农办、市供销合作社、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涟源支行及其它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供销合作社,由李俊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乡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要把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工作纳入整个农村工作的框架中,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要把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新型营销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指标为:农资、日用消费品(含烟花爆竹)、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四大营销网络建立数量;联系、扶持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的数量;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情况。市里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市直单位和年终考评居全市末位的乡镇、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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