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对经典合作社的历史回顾

作者:周连云 耿建利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编者按: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是世界合作社的一面旗帜。作为成功合作社的鼻祖,它之所以成为合作社的典范,主要来自罗虚代尔原则。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抛弃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把合作社作为社会改革工具的幻想,使合作社从理想主义转向实用主义,并逐步使之成为西方国家合作社运动的主流。
   
  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的诞生
  
  被称为世界第一个成功的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诞生于1844年的英国罗虚代尔镇。

        罗虚代尔镇位于兰克夏和约克夏的边缘地带,距离重要的工业城市曼彻斯特约40公里,这里是英国的纺织工业中心地区。当时,该镇人口有2万5千多,周围有4万多居民。这里手工纺织业非常发达,出产毛纺织品和法兰绒已有几百年历史,在英国久负盛名。

        1820年,该镇的工场主买进了第一部棉纺织机,以后陆续引进了多种纺织机械。资本主义的机器大工业给手工业者带来了巨大的威胁,那些凭借手工技巧谋生的小生产者无法与使用机器的资本家工厂竞争,相继破产失业。这些手工业者为了维护生存的权利,曾经发起一些捣毁机器等暴乱的行动,但都遭到政府军队的镇压。为了生存,这些手工业者不得不丢弃原有的手工技术,到资本家的工厂里做工,成为现代工厂制度的俘虏。随着失业者的增多,游离于劳动市场出卖劳动力人数越来越多,劳动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明显变化,从而使劳动力的价格日益下降。

       在纺织厂工作的工人用工资开始约为1镑,到了1840年降到7先令左右,女工只能拿到男工的1/3,即2先令6便士。同时,工厂大量使用廉价的童工,每周只发给1便士工资。不仅如此,而且工厂主常常以到指定商店购物的购贷券代替工资现金,那里不但商品质量差,而且价格较高,这就使工人获得的实际工资更低。工人在这里受到了双重的剥削,一是工厂主的剥削,一是商业资本家的盘剥,这就使他们的生活状况日益恶化。当时英国下议院一位议员的报告称罗虚代尔镇是“饥饿之城”。

        为了改变自己的这种处境,罗虚代尔镇的工人举行了一些罢工斗争,目的是推动工厂立法,推行10小时工作制,反对降低工资。但是由于当时的工人阶级还处于自发的经济斗争阶段,做为工人阶级争取彻底解放的政治思想武器——科学社会主义还没有产生,所以这些斗争没有取得多大成果。这时,一些工人运动的领导者,决定利用工人自己的力量,组织消费合作社,以解决工人群众的生活困难。

        1843年罗虚代尔镇的13名工人发起组织合作社,定名为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经过长期的讨论,他们提出一套成立合作社的计划,并决定筹集股金,自愿入社者每人1镑。到1844年决定参加合作社的已增至28人,共收股金28镑。于是,在1844年8月11日举行了成立大会,通过合作社章程。同年10月24日核准登记,12月21日晚正式开始营业。

        在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章程中,明确提出了建社的目的是增进社员经济利益,改善社员社会地位及家庭境况。同时制定了发展计划:

        1.设立食品、服装等商店一所。

        2.在自愿互助基础上,为社员购置或建筑住宅。

  3.建立工厂,制造社员所需物品。

  4.租赁或购置土地,以供失业社员或收入甚微不足以维持生活的社员耕作。

  5.建立合作新村,从事生产、分配、教育及自治等工作。

  6.提倡节约,在社内设立禁酒食堂一所。

  为了实现上述计划,同时制定了其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则:

  1.社员表决权一律平等,即1人1票,不因出资多少而有差异。

  2.对于政治宗教,保持中立地位。

  3.合作社盈余按社员向合作社购买额多寡分配。

  4.于合作社盈余中提取2.5%为社员教育费用。

  5.按照市价出售货物。

  6.实行现金交易,不赊购赊销。

  7.遵守公平交易,保质保量的标准。

  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制定的这些原则,后经国际合作社联盟整理、修订而成为国际合作社原则,做为各类合作社赖以存在的准则。

  由于合作社开始只有28镑股金,经营规模较小,只是在该镇的蛤蟆巷租了一间楼下小铺为营业处,每星期六晚上营业,职员由社员义务担任,所经营的商品也都是生活必需的面粉、白糖、黄油等。在全体社员的努力下,合作社排除了多种挫折,逐步发展起来,到1870年,股金已达5500英镑,贸易额达到223000英镑。为改善社员生活条件,发挥了很大作用。

  罗虚代尔原则的形成

  空想社会主义者尤其是欧文的合作社试验虽然失败了,但在社会上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欧文的失败警示人们,办合作社要想成功,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必须要适应现行的社会和经济条件,必须要改善社员的切身利益。19世纪30-40年代,在欧洲兴办合作社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虽然大多数合作社都失败了,但也出现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就是当时成功而且最有影响的合作社之一。

  罗虚代尔社从建立时起,就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公平合理的办社原则,后人把它归纳为以下八点:

  1、自愿。参加罗虚代尔社,完全出于自觉自愿,并有退社的自由。罗虚代尔社成立本身就证明了这一原则。当时,资本主义社会把合作社视为异己力量,进行攻击谩骂。罗虚代尔的工人的生活又十分困难,根本没有余钱拿来办社,但他们以节约精神,勒紧腰带,用每人每周节省两便士的办法集资入股,这只有在自觉自愿的情况下才能做到。他们所以能自愿,是因为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维护社员的共同利益,反对中间剥削,改善社员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合作社办得好坏,与每个社员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由此可见,互利是自愿的基础,自愿是办好合作社的根本原则之一。

  2、一人一票。这是民主管理的集中体现。社章规定: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关,合作社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合作社管理人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在表决时,每个社员无论股份多少,每人只有一票权力。这就保障社员之间具有平等的权力,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避免少数人用股份控制合作社。

  3、现金交易。社章规定:本社职员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借口不用现钱交易。不准赊入货物,也不准赊出货物,如有违反,不仅处以罚款,并认为不称职。

  作这一规定,当时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从经济上考虑,因合作社股本太少,如果赊销,便造成资金周转困难而导致失败;一是从道义上考虑,因为当时把赊欠看作是一种社会弊病,应该设法消除。这一点后来随着信贷事业的发展,已进行了修正。

  4、按市价售货。在这个问题上曾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按购进货物成本稍高一点的价格出售,以支付股息为限度,不再盈利,让社员从购货中得到优惠。合作社经济实力的发展,完全依靠股份的增加。

  另一种意见是按市价售货,从而获得一定的盈利。盈利的分配,先扣除股息和经营费用,同时留一部分用作公积金和教育基金,其余大部分按社员购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后一种意见不仅给社员带来经济利益,同时也可以壮大合作社的经济力量和发展福利事业,这对提高合作社的威信和社会地位都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利于以后把合作社的业务面向社会。因此,罗虚代尔社采纳了后一种意见。

  5、如实介绍商品,不缺斤少两。这一原则主要是针对当时商人的投机取巧行为提出的。它要求合作社应如实向社员介绍商品情况,保证商品质量,不弄虚作假,不缺斤少两,树立诚实的商业作风。这与资本主义的商业作风形成鲜明对照。

  6、盈余按购买额分配。社员平时凭购货本购货,并由售货员登记,到一定阶段进行一次结算。对盈余作了必要扣留之后,按社员购买社内货物的总额之比例进行分配。即:某社员应得红利=(盈余-必要扣留)÷售货总额×某社员购买额。这是一个重大创举。因为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盈余都是按资本进行分配的。按购买额分配的办法表明,劳动人民也参加了盈利的分配,从这个角度看,这无疑带有革命性意义。同时通过这种办法,把社员的利益和合作社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社员更加关心合作社的经营成果,这正是合作社的生命力所在。

  7、重视对社员的教育。罗虚代尔社为了提高社员的文化知识和思想修养,在先驱者格林伍德的倡导下,根据合作社的经济力量,逐步创办和发展了文化教育事业。

  建社初期,合作社社址很自然的成了社员们经常集会讨论问题的场地。后来捐献了书刊,办起了图书室,每星期六晚上开放。1849年合作社成立了教育委员会,并先后四次拨款1375法郎购置图书。1853年社员大会修改社章时,将从每年盈余中提取2.5%作为教育基金列入社章条款。

  1850年设立了儿童学校。

  1855年又增设了成人班,招收十四岁至四十岁的学员20-30人。

  1862年由于书刊增多,设专人管理,每天开放七小时。

  1873年开办了正式学校,每年拨教育经费约二万五千法郎。

  以上情况表明,罗虚代尔社在对社员的文化教育方面,作出了很大的成绩和贡献。在对社员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还对社员进行互助合作思想和道德水准的教育。因此,在世界上赢得了很高信誉。

  8、对政治和宗教守中立。这是在当时社会条件下不得不采取的立场。表明合作社本身没有任何政治背景和政治目的。是一个不参与政治和宗教的经济团体。这样一方面尽量排除资本主义政治的干预;另一方面也可以解除社会上一些人把合作社和社会主义者联系在一起的疑虑。因为以前的合作社大都是在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影响下建立的。

  对宗教守中立,是想尽量避免当时宗教势力的影响,表明合作社既不允许宗教介入,也不参与宗教活动。

  这也表明,合作社的大门对待各种不同政见和信仰的人都是敞开着的。

  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把罗虚代尔社的办社原则作为国际合作联盟的办社原则列入联盟章程,作为国际合作联盟成员国的合作社组织共同遵循的原则,被称为罗虚代尔原则。

  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的成功使它的办社原则受到广泛的推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把合作社的目标和性质定位于在社会生产的某个环节联合,解决具体的实际困难,谋取社员利益,而不是对整个社会进行改革的宏大理想。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抛弃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把合作社作为社会改革工具的幻想,这使资本主义上层社会对合作社的敌视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认为合作社可以缓和社会矛盾,转而对合作社给予支持。从一定意义上说,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对空想社会主义的背离是它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它对合作社运动的改良主义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此后,形形色色的合作社改良主义像瘟疫般流行起来。20世纪20年代以来,在西方国家,合作社普遍被认为是资本主义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资本主义内部的进化因素,合作社从理想主义转向实用主义,成为西方国家合作社运动的主流。

  罗虚代尔原则的演变

         罗虚代尔原则的精神长存,但其具体内容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演变。

  1934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修改联盟章程时,对罗虚代尔原则作了一些修改。

  保留原来的六条,即:

  1、自愿入社;

  2、民主管理(一人一票);

  3、现金交易;

  4、盈余按购买额分配;

  5、重视对社员的教育;

  6、对政治与宗教守中立。

  增加了一条,即:

  7、限制股金分红。这是因为随着合作社的发展,股金总额大大增加,如对股金分红部分不加限制,势必影响按购买额分配的比重,就会逐渐偏离合作社的分配原则,滑向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道路。

  去掉了按市价售货和如实介绍商品,不缺斤少两等内容,认为这些已无强调的必要。

  在1936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除强调参加合作社必须自愿外,还特别强调了“交易限于社员”的原则。

  1966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二十三次代表大会,对罗虚代尔原则又作了如下修改:

  保留了原来的五条,即:

  1、自愿入社,公开征集社股;

  2、民主管理(一人一票);

  3、限制股金红利;

  4、盈余按购买额分配;

  5、重视对社员的教育;

  增加了一条,即:

  6、促进国内和国际合作。这主要是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宗旨来考虑的。

  去掉了现金交易和对政治与宗教守中立等内容。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合作社,都以罗虚代尔的这六条原则为依据。特别是前四条,都共认不讳,比较严格的遵守。如美国,“他们非常强调组织、参加合作社必须坚持自愿,真正给参加者以管理权”。“合作社的盈余,除留下积累外,按股金和购销额分红(后者分红是主要的)”。他们都有一套健全的民主管理机构和制度。虽然如此,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可能原原本本地贯彻罗虚代尔原则。

  例如民主管理,一人一票,在美国大农场主和小农场主之间就有矛盾。合作社的规模越大,大户对合作社的实际控制权越大。

  在盈余分配方面也是这样,资本主义合作社,大都遵循限制股金分红,按交售额或购买额比例分红。但也有的大型合作社联合体,股金分红额不断增加,这也违背了罗虚代尔分配原则。

  1995年9月,在英国曼彻斯特召开了国际合作社联盟100周年代表大会,这次大会修订通过的《关于合作社特征的宣言》,对合作社的性质价值和基本原则,做了如下的规定:合作社是人们为了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与文化需求和愿望,通过联合所有与民主控制的企业,自愿联合起来的一个自治的组织。合作社的基本价值是:自助、自主、平等、公平和团结。合作社社员信奉诚实、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的道德价值观。

  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七条:第一,自愿与开放的社员制。任何人只要能够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并承担社员义务,均可入社,不受政治、宗教、种族和性别的歧视。第二,民主的社员控制。合作社是由社员控制的民主组织,社员主动参与合作社的政策制定和决策。由社员选举出来管理人员要对社员负责。在自然人自愿联合的基层合作社,社员有一人一票的平等投票权,其他层次的合作社也要以民主的方式组织。第三,社员经济参与。社员对合作社公平地出资,并民主控制其资本。该资本必须有一部分是合作社的共同财产。社员出资是取得社员资格的条件,但出资只获取有限的报偿。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用于建立公积金来发展合作社,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返还给社员,支持社员认可的其他项目。第四,自治与独立。合作社是社员管理的、自治的、自助组织。如果合作社要同其他组织(包括政府)达成协议,或者要从外部筹资,必须以确保社员的民主管理和自治为条件。第五,教育、培训与信息。合作社要为社员、社员选举产生的代表、经理和雇员提供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够有效地做出贡献。合作社要把合作的性质和好处告诉公众,特别是年轻人和舆论带头人。第六,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合作社要开展地方性的、区域性、全国性的、乃至国际性的合作,以便最有效地为社员服务和加强合作社。第七,关心社区。合作社通过社员同意的政策,为所在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效力。

  随着经济、社会和时代环境的变化,国际合作社联盟对合作社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多次修改或调整,但罗虚代尔原则的基本精神始终被坚持下来。这正是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的光芒所在,罗虚代尔原则的价值所在。
 
  (作者单位:周连云,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耿建利,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信息中心)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