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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兴奋点必须抓住,改变供销职权不清的现状
发表时间:2008-09-03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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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一笑

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2006年,为了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领导指示精神,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的战略决策。这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打开了新的局面。 8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确定该法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这对于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正在大力推进的“新网工程”建设,无疑增添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自中央到地方供销社机关普遍面临着一个现状,职能不清,说他是集体企业他又是管理性质,说他是行政机关他又没有行政职能,说他是事业单位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事业单位名单他又被排除在外,这次循环经济法的出台我觉得是供销社转变职能定位的一个契机,既由运动员转为裁判员,争取由供销社机关组建循环经济综合管理局,我想是合适的,一是社机关组通字[2006]33号和国人发[2006]85号文己明确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增加其公共管理职能本无可厚非;二是中央的地方社机关己经是机关性质,由财政发工资,不参与社有企业的利益分配;三是循环经济一直是供销社的老本行,供销社在计划经济年代为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市场经济年代陷入困境,国家理应拉一把;四是国家推行机构改革,压缩机构,截减官员若是又增一个新的机构也不合适,而商务\环保的责任己够重大,能把责任田耕好就不错了,因此我建议总社争取这一新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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