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为推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贡献力量

——佟宝君同志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暨行风建设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来源:总社监察局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同志们:

  这次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暨行风建设表彰会议,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系统的改革发展处在新的历史起点这样一个新形势下召开的。总社党组、理事会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成玉书记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让我转达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诚挚问候。中纪委、监察部也非常重视,二室、干部室、纠风室的同志分别到会指导,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莫大关心和支持,我们对各位同志的光临指导表示衷心感谢!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学习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两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探讨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的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方法和途径,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想和实践,更好地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服务。

  一、两年来工作情况回顾

  两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紧紧围绕服务“三农”这个主题和深化“四项改造”、促进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任务,以端正服务作风、创优发展环境为己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教育促风气,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各地供销合作社通过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完善教育机制,注重理想教育与法纪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自我教育与组织教育相结合,为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奠定了坚实基础。

  安徽省通过开展作风教育月活动,学习风气有新转变、服务理念有新增强、工作创新有新突破、推动落实有新举措、工作效能有新提升、发展环境有新气象。陕西省着力推进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泛开展了教育思廉、文化展廉、典型促廉、互动助廉活动,增强了教育的感染力。辽宁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推出了“群英谱”系列报道,宣传表彰了12名先进典型,唱响了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主旋律。河南省在重要节日期间,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对重点地区和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文明清廉地欢度节日。吉林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了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格言、警句、对联”征集评选活动,寓教于乐,增强了教育的影响力。湖北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抓、带头改,对拖欠公款、公费安装电话、公费购买商业保险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

  浙江、云南、内蒙古、新疆、重庆、大连等地供销合作社都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建设。

  (二)抓行风促服务,为农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抓好行风建设不仅是提升服务水平、塑造供销合作社良好形象的客观需要,更是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各地供销合作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山西省连续13年在《山西农民报》刊登《致全省农民的公开信》,向全社会公开省农资公司的经营定位、服务承诺和经营网络,实行“双保一赔,终身负责制”,实现了农资经营零投诉。河北省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向社会公开文明服务承诺、开通行风监督热线电话、召开为农服务对话会、实行行风评议工作省社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有力地提高了服务质量。江苏省广泛开展了上级领导、同级干部、农民群众多层次、多单位参与的万人评议行风的大行动,增强了行风建设的实效。山东省严把农资入口关,加贴防伪标签,发放信誉卡,维护了自身的良好形象。宁夏回族自治区为防止劣质危险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市场,2007年,共出动宣传检查车辆300多车次,制作宣传展板130多张,发放宣传资料25000多份,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依法没收、销毁劣质烟花爆竹2800件,价值92万余元。

  各地供销合作社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深入开展了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根据总社新修订的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和遴选,一大批为农服务好、经济效益高、社会形象佳的单位脱颖而出,在为农服务、助农增收中做出了新的贡献,成为供销合作社系统为农服务的排头兵。

  (三)抓制度促管理,源头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各地供销合作社狠抓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依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北京市专门成立了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近年来,市社机关建立和完善各类制度63项,直属单位779项,做到重大问题有章可循,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湖南省重点加强了基建工程、商品购销、资本运营、企业改制、干部人事等领域的制度建设,纪检组负责监督落实,提高了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天津市规定基建工程要做到四个必须: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必须实行项目资金监管、必须实行招投标,堵塞了管理漏洞。厦门市对直属企业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和资金监控,保证了社有资产的安全和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河南省专门成立了源头治理办公室.

  黑龙江、上海、四川等地在加强干部监督、强化部门制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制度探索,重点加强制度建设。

  (四)抓监督促发展,社有资产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

  各地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协同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促进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北京市针对房地产价格涨幅较快的实际,进一步加大社有资产监管力度,制定了《房屋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改制企业股权转让的指导性意见》等管理办法,加强了对社有资产的有效监管。江苏省加强了社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力量,抽调专人担任参控股企业董事和监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和监事会的双重监管作用。江西省加大对直属企业改制改组、土地拍卖、资产处置、债权追索和股权转让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增强了监督实效。

  贵州、甘肃、福建、青海、青岛等地供销合作社通过加大监督力度,为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产生了重要作用。

  (五)抓办案促预防,改革发展环境得到有力维护

  各地供销合作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认真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并着眼于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促进了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广东省集中力量,排除干扰,下大力查办了省农资公司原总会计师蔡国强挪用公款案,追回价值2000多万元的商业物业,并且每年能够为公司增加近100万元的租金收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查处了棉麻公司原副总经理、新建农资公司原董事长桑霆受贿案,新建农资公司原总经理张军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海南省在严肃查处省社原主任谢宗林案件的基础上,乘胜追击,扩大战果。近年来查处机关和企业各类案件6个,追缴社有资产500多万元,避免社有资产流失5000多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向全系统和社会各界公告了案件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扩展了案件举报渠道,增强了办案震慑力。

  在查办案件中,各地供销合作社普遍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健全制度,改进管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对干部的警示作用、对行风建设的推动作用、对源头治理工作的促进作用。

  从总体情况看,各地供销合作社纪检监察机构在本单位党组(党委)、理事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反腐倡廉工作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协调能力明显提高,在实践服务“三农”宗旨,提高为农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借此机会,我向工作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反腐倡廉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有的单位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识还不够强;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中心任务、贯穿并服务于中心任务方面还需要大力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情况发展很不平衡;在市场取向的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教育不深入、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得力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系统的工作指导和纵向、横向联系越来越不适应供销社联合与合作日益扩大和紧密这一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这些问题既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也是工作的难点,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08年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引领和带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全面实施“新网工程”的关键之年,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3月17日总社党组下发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已经抄送了各地。昨天上午,总社党组召开了机关及直属单位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这也是成玉书记到任后召开的第一次大会,充分反映了党组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了便于上下统一思想,协调步骤,推动工作,借这个机会,我再重点通报一下总社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深入开展教育是抓好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今年总社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开展向周华同志学习活动,树立供销合作社人的良好形象。在深入开展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础上,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为重点,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证券投资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今年要突出抓好社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个不准的规定。

  (二)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仍然是总社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针对总社实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和完善内部制衡机制,在预算编制、投资管理、资金调拨等方面,做到决策民主、程序规范、手续严密,增强资金使用的控制力,确保社有资产安全、保值增值;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会计法》,严格规范会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清理账外账、小金库,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深化改革、创新制度,直属企事业单位是重点。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认真落实专家评审、论证制度,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程度。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在明确界定责任主体和责任界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企业领导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报告职务消费和廉洁从业情况。

  (三)强化监督工作,促进权力的正确行使

  加强监督,首先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以解决在服务“三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组、理事会决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完成四届四次理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今年开始,要全面推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对同级财务的内部审计制度。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加强对企业改制和民主决策情况的监督是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2008年总社直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全面展开,加强对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企业改制、重组工作顺利进行是今年的重要任务之一。加强对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和促进各直属单位建立和完善决策民主、程序规范、过程公开、权责分明、群众参与的重大事项工作机制。

  (四)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要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案件;坚决查处贪污腐化、行贿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严肃查处在改革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贱卖社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恶意决策、损公肥私、侵吞社有资产,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社有资产巨大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严惩腐败分子。

  要积极拓宽信访工作渠道,克服被动等案现象。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对确有问题、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措施予以处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推进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

  (五)大力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三农”水平

  今年,要推动全系统广泛开展行风评议,积极推行向社会公开文明优质服务承诺活动。在棉花、农资、烟花爆竹、食品药品等重要商品领域,公开质量标准、服务内容和行业规范,接受农民群众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棉花质量监督预警系统和“黑名单”制度。畅通假冒伪劣商品的举报信息通道,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要深入开展文明服务示范活动,使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动态化,文明服务活动长效化,充分发挥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作用。

  加强对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始终受到党组的高度重视。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贯彻落实总社党组要求的实际行动。会上我们要总结交流各地供销合作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研究探讨供销合作社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的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方法和途径,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想和实践,同时我们还要提出对系统的指导性意见,以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中纪委宣教室的大力支持下,从七月开始,将由中纪委统一组织安排,对全系统100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希望各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完成好培训任务。

  三、紧密结合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际,着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工作

  当前,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这对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不久前刚结束的国务院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败惩防体系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不断把反腐倡廉建设推向深入。为此,我谈以下几点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的中心任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党的十七大把我们党在新时期以来高举的旗帜统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是这个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反腐倡廉建设也处于重要发展时期,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包括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使纪检监察工作自觉地、主动地围绕中心工作,融入中心工作、服从中心工作、促进中心工作,成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者、推动者、保护者,为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和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关注民生,把关心、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在解决坑农、害农、损农的问题上下功夫;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与时俱进,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需要,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创新思维模式,改进工作方法。当前,我们尤其要准确把握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产生的新问题,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认真落实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求真务实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全面提高服务“三农”水平

  刚刚结束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强调:纠风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并将纠风工作提高到了关系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战略高度。会议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统筹推进,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会议强调2008年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供销合作社是涉农行业,是为“三农”服务的经济组织,也是全国最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担负着农村流通主渠道和引领农民发展合作经济的重任,承担着农资、棉花、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等商品的购销经营业务。全系统300多万名干部职工身处为农服务的第一线,直接与农民群众打交道,直接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发挥着生产与销售、农户与市场、农村与城市联结的重要作用。供销合作社的行业作风和为农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我们自身在广大农民心中的形象,也对新农村建设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具有更突出的意义。各地供销合作社纪检监察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抓好行风建设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的突出任务,摆上重要位置。要把抓行风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今年的行风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纠风办组织协调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把行风建设工作提上心头、摆上案头、抓在手头、走在服务工作的前头。二要文明服务,倡导新风。200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广泛推行向社会公开“文明优质服务承诺活动”,在农资、棉花两大主营行业,以及烟花爆竹、食品药品等重要商品领域,公开质量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行业规范,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在系统内营造争先创优的新风正气,在社会上树立和巩固供销合作社的良好形象。三要纠建并举,深入打假。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经常组织对行业诚信经营、为农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红盾护农”等专项打假扫劣活动,净化农村市场,为农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四要发动群众,评议行风。要提高农民群众在纠风工作中的参与度,通过组织召开与农民群众的对话座谈会、开展明查暗访调查、在新闻媒体开设“行风热线”对话栏目、公布有奖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发现和纠正农资、棉花等行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行风建设的发展。

  (三)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必须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这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温家宝总理的讲话既充分说明了监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同时也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和监督的方法。那就是要把对权力的监督放在突出的位置,要靠制度进行监督,要靠法制,而不是靠人治。

  供销合作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虽然退出了政府序列,不再拥有行政权力,但是仍有公共管理职能,仍然具有公权力。1995年供销总社恢复成立以来所发生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充分证明了加强对权力监督方面的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认真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加强以监督制约权力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对于供销合作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供销社要结合实际,突出加强以下制度建设。一要落实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事项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尤其是要建立并逐步完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制度,建立并落实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和切实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二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制度,探索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做到褒奖贡献突出的干部,支持一身正气的干部,鼓励老实干事的干部;鞭策相形见绌的干部,教育跟风行事的干部,约束投机钻营的干部,惩处贪污腐败的干部。三要完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要不断深化并加速企业改革改制和重组,切实加强并不断完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的建设,既要有利并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又要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真正维护好供销社的权益、保护好广大社员和干部职工的利益。

  (四)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专门制定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监督的对象、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方法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再次强调:“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往往容易产生腐败。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始终是十分清醒的”。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扎实开展好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最重要的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一系列助农、惠农、强农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工作岗位和重要工作环节的监督。要加强对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中纪委二次全会突出强调了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十分必要。这些年来企业领导人员发生问题屡见不鲜,供销社系统所发生的大案要案中企业领导人员也占有很大比重,这些都充分说明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的必要性。企业领导人员每年要依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报告职务消费和廉洁从业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要加强对干部进行监督的教育。有些领导干部对监督缺乏正确认识,认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是和自己过不去,总是排斥监督,但等到出了问题又追悔莫及,许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腐败分子在忏悔中都谈到了这一点。我们要教育同志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使干部认识到,加强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提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五)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打击腐败分子和各种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这是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客观需要。加大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能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制度建设的执行力和监督工作的约束力,促进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要把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案件;坚决查处贪污腐化、行贿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严肃查处在改革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贱卖社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恶意决策、损公肥私、侵吞社有资产,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社有资产巨大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当前,加强价格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既是中央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也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把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坑农害农、哄抬农资价格、扰乱市场、加重农民负担等方面的案件作为重点,对顶风违纪,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决策的,要严惩不殆。

  建立和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以信访举报为基础,以执法检查、效能监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为重点,强化部门协同,增强查办案件综合效能。要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分析根源,认真查找原因,健全规章制度,改进日常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加强宣传教育,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教育是基础。通过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这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根本途径,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性工作。

  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章》的学习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业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一系列教育。要注意坚持用正反典型开展教育。一方面以先进模范人物的思想和事迹影响人、带动人、感召人,使党员干部明确应具有的思想情操和行为准则,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远大理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也充分利用反面典型鲜明的镜鉴作用、深刻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初、慎终,廉洁奉公,干净干事,清白做人。

  要深入开展向周华同志学习的活动。2007年,总社纪检组、监察局发现、总结、宣传了总社直属企业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办事处主任周华的先进事迹。周华同志曾先后5次被组织安排在不同岗位,面对妻子重病和父亲去世等诸多不幸,仍一心扑在工作上。他十几年来始终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不断改变单位的落后面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工作业绩,得到了总社和中纪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同志批示:“周华同志的精神,是供销合作社在当前改革发展中应标榜、树立的典范。”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同志批示:“周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这样的模范人物及其所体现的高尚精神和品质,应该大力宣传和弘扬。”总社直属机关党委发出了向周华同志学习的号召,授予了周华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总社党组做出了《关于开展向周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系统向周华同志学习,并授予周华同志“劳动模范”称号。总社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总社机关和直属单位举行了周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总社各部门、各单位分别以不同形式广泛开展了“学周华,找差距,比贡献”的活动。

  周华同志的典型事迹在我们系统内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中宣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央纪委决定并已协商中宣部同意,将周华同志作为模范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优良作风”的优秀基层干部进行深入宣传。近期,中纪委、中宣部将组织中央主流媒体对周华的事迹进行全面的深度采访,随后将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时代先锋”栏目播出,其他中央主流媒体也将同时进行宣传报道,这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一件大事、喜事。总社党组书记李成玉同志要求,全系统要组织好学习活动。各地要抓住这一契机,按照总社党组的要求,在全系统掀起向周华同志学习的热潮,以周华的精神引领和带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

  同志们,我们正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征程上,我们正迎来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再创辉煌的历史机遇中,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一致,开拓进取,不断开创供销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历史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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