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理论版发表佟宝君同志署名文章:增强公仆意识的现实意义

作者: 来源:办公厅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2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增强公仆意识的现实意义

  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群众不断夺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这是在新形势下,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三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其中增强“公仆意识”很关键,如果领导干部都能自觉增强公仆意识,必然就会强化忧患意识和节俭意识的增强;反之,如果领导干部连公仆意识都没有,那他还为谁忧患?为谁节俭呢?因此,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公仆意识。

  公仆意识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

  首先,公仆意识体现了共产党人不谋私利的政治本色。马克思主义对共产党人的要求就是为人民服务,共产党人没有自己的,尤其是与整个工人阶级利益不同的特殊利益。《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作为共产党员,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党的宗旨。第二,公仆意识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中一切干部职务的政治本质。毛泽东同志曾经讲过,“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今年,温家宝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得好:“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第三,公仆意识体现了我们党是以人民为本位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既是由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也是由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决定的。领导干部要当好公仆,关键是要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检验的标准是能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增强公仆意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要求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关键。干部是群众的领路人,只有领路人的思想上对了头,感情上才能贴近群众,才能够更好地带领群众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富奔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是否和谐与党群干群关系是否和谐有很大关系,而党群干群关系是否和谐,关键就要看领导干部有没有树立公仆意识。

  党的执政能力实际上是指党在整体上的能力。这种整体能力,一方面由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制度、体制等因素所决定;另一方面由广大党员干部的个人素质能力所决定。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工作能力,另一方面是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公仆意识属于后者。公仆意识强不强,关键是看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把自己的位置摆正。如果自己的位置没有摆正,就可能以当官做老爷的姿态出现,搞官僚主义;如果把职务、权力仅仅看做是自己升迁的筹码,就会只看上级眼色行事,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形式主义的东西。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把自己的位置摆正,有没有公仆意识,不仅直接影响其工作能力及工作绩效,更重要的是影响党的执政能力。

  增强公仆意识要贯穿到领导干部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中

  将增强公仆意识贯穿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上,贯穿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征程中,把更多精力用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上,把更多财力投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使广大群众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要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守得住节操。要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身修养,注重从主观意识上找原因,从自我修养上找差距,坚持严于律己,无私奉献,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政治本色,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真正做到“诱惑不移为民志,权重不变公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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