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百强企业”和“特别荣誉奖”企业的决定

供销财字[2008]57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企业:

  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事业的重要支柱和基础,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是供销合作社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供销合作社的形象。近年来,随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化,系统内涌现出一大批行业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完善、带动能力较强、经济效益突出的龙头骨干企业。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45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08年度优秀企业评审方案》,经过广泛推荐和严格的审核、评审及公示,现决定,授予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100家供销合作社控股企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08年“百强企业”,授予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供销合作社参股或开放办社企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08年“特别荣誉奖”企业,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发奋图强、积极进取、永不懈怠,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再创佳绩。同时,也希望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企业,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自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新形势、明确新使命、确立新目标、抓住新机遇,切实推进企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为农服务水平,为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08年百强企业名单
  附件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08年特别荣誉奖企业名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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