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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供销社职工吗?
发表时间:2009-02-01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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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杨

  我于1982年参加由景洪县商业局组织的面向社会公开的招工考试,考取后被分配到嘎洒中心商店工作。1984年体制改革县商业局改名为景洪县联社,嘎洒中心商店也改名为嘎洒供销社。1984年至1991年由于工作需要,先后在嘎洒供销社,景桥经营部,版纳商行工作,这些单位都是属于供销社的下属单位。

  版纳商行是县联社的几个下属单位之一,按照当时的管理体制,这些下属单位只有经营权,没有人事调动权,上级部门把任务分给县联社,联社又把任务分给下属单位。

  1994年我所在的工作单位版纳商行由于领导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单位亏损,工资发不出,当时找上级主管景洪县联社领导解决,联社领导说“现在联社困难大家一起克服,有钱了什么都好说,现在你们回家去等分配”。就这句话,我一直等到至今,。几年来我始终在家待岗,工作上没人给过帮助照顾,生活上没给过一分的补助。联社领导也换了几任了,景洪县也改名变成了景洪市,而最可气的是现任的景洪市联社领导现在竟然说我不是联社的职工。这样不负责的领导真是罕见。

  1997年版纳商行破产后本单位的职工张萍,小尹在2000年是788乘以工龄加3000元的安置费联社并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2001年王姐,老苏是办了退休,师文学和李文英至今还在县联工作,2000年刘乐蓉也调到外系统工作了,而几任联社领导对我是不闻不问不管。我想请问一下大家,我还是不是供销社的职工?还有那些合法的权益?应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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