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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作社法》是送给供销合作社的夜明珠
发表时间:2009-05-16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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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双伦 理事长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原则性强,没有规定直接领导机构,只规定县机以上政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以指导、扶持和服务。现在登记的专业合作社出供销社引导的以外,大多数是政府领导及涉农部门搞的。有的部门为了政纪把社区内的专业社作登记汇报走形式。有的专业社只想国家扶持找不到支持的部门产业得不到发展成为散社自消自灭。走后门的专业社成了挂名的。

    从专业法给了供销社的条件去组织引导加强供销社的基础。机遇有了。我看供销社组织内部更难搞。现在县级以上都吃黄粮了个人没后顾之忧了,可维也可不维。随坡足流。最终还是改革,不破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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