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近几年的投资审计实践,笔者认为,审计机关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科学确定工作计划,积极整合审计资源,突出重点,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不断推进投资审计工作的发展。
1.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应建立计划、建设、财政、金融、监察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计划、建设、财政、金融、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2.科学确定工作计划。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和项目建设情况,可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重点。根据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将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建设项目单位。
3.积极整合审计资源。要建立健全审计机关投资审计机构,增加人员,充实力量,并通过培训、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来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的培训,使之不断提高水平。要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及专家力量,弥补审计力量的不足,同时依靠和借助内部审计机构力量。
4.突出重点发挥作用。要把查错纠弊、揭露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注意发现大要案线索,深挖细查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通过审计处理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突出抓好党委、政府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项目以及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性、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审计,要更加突出投资审计工作的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