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前的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合作社事业。1922年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合作社列为一项内容,在附加决议案中指出:工人消费合作社是工人利益自卫的组织,共产党须注意和活动此组织。我党领导建立最早的合作社是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它是1922年7月,在毛泽东、刘少奇、李立三同志指导下创建起来的,毛泽民是第二任经理。

1922年7月江西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成立


       中央苏区于1933年12月1日,召开了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推举林伯渠、吴亮平等为主席团成员,毛泽东、朱德、博古、洛甫等为名誉主席。

中央苏区消费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

 
      1935年冬,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苏维埃中央国民经济部号召大力发展合作社,成立了合作社指导委员会,制发了《发展合作社大纲》,提出了民办公助的办社方针,要求每区每乡都要建立合作社。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组织群众经济力量,建设边区,抗击敌人,党和政府积极提倡发展合作社。1938年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政务会议,决议大力推动合作社运动,使合作社迅猛发展,并出现了一批办得好的合作社。延安南区合作社便是其中的模范。
 

延安县南区合作社门市部景象

 

南区合作社旧址大门

 

南区合作社纺织合作社

 

南区合作社1945年股票

 

南区合作社运输队护送干部到敌区工作胜利归来后合影

 

陕甘宁边区联社赠给南区合作社三次社员代表大会闭幕的锦旗


       1942年12月21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高干会议上讲话,讲话中高度赞扬了延安南区合作社,并亲自总结了它的四条基本经验:第一、冲破了合作社的教条主义、公式主义,不拘手成规。第二、打破了合作社的形式主义,认真贯彻面向群众,替人民谋利益的方针,被群众所爱戴。第三、它的公私两利的方针,作为沟通政府与人民经济的桥梁,使政府、合作社及人民三者公与私的利益,个体与集体的利益,密切地结合起来。第四,根据人民的意见来改善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毛泽东说:南区合作社照顾了南区人民经济利益的各方面,成为南区人民的经济中心。并指出南区合作社式的道路就是边区人民经济的重要工作之一。毛泽东还多次表彰过南区合作社和该社主任、特等合作社英雄刘建章,先后两次到南区社视察并亲笔题词:“合作社的模范”。

收藏本文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