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台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振兴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总社办公厅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供销合作社县域经营服务网络是“新网工程”建设的基础。针对目前县域经营服务网络发展不平衡、已成为“新网工程”薄弱环节的现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在继续推动网络较好县发展的同时,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县域经营服务网络的振兴,重点支持薄弱与空白县的网络恢复与重建,以促进县域经营服务网络协调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此,日前总社出台《供销合作社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振兴工作方案》(供销经字〔2009〕46号),内容如下:
  本方案中的网络薄弱与空白县是指县级供销合作社企业缺乏实力或没有龙头企业,无力对基层经营服务网点按照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整合和重组,或网络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其乡镇网点覆盖面低于20%的县。
  一、宗旨和原则
  贯彻落实总社四届六次理事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县级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扎实推进网络薄弱与空白县的网络振兴,健全系统县域经营服务网络,促进网络间、地域间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打牢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根基,夯实为农服务的基础,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振兴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与行政推动相结合;坚持发挥自身优势自主发展与开放办社多方合作相结合;坚持做好传统经营服务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与有效延伸相结合;坚持注重社会效益与注重经济效益相结合。
  二、目标和重点
  从2009年开始,通过政策性资金、项目扶持等措施,连续3年每年扶持150-250个县,至2011年基本完成全国网络薄弱与空白县的网络振兴工作。经过3-5年的努力,每个网络薄弱与空白县培育1-2个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网络龙头企业;经营服务网络覆盖60%的乡镇、40%的行政村;连锁经营企业对网点的配送率得到提升,其中农资配送率达到70%,日用消费品配送率达到30%;培育新型农产品经营主体,减少中间环节,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社、基地与超市等终端市场实现有效对接;再生资源企业及市场实现与有条件的农村综合服务站和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对接;30%的基层经营服务网点改造成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009年是振兴工作启动年,扶持155个县,重点支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市场的改造、建设以及农产品基地发展。
  被扶持的主体是供销合作社控股、相对控股或为第一大股东并具有实际控制力,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运营的企业。支持范围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其中,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重点支持发展现代连锁经营;农副产品购销网络,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及基地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重点支持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市场;网络终端、网点建设,重点支持开展综合经营服务及经营服务设施、环境的改造(详细内容见附件1)。
  三、工作措施
  (一)支持薄弱与空白县供销合作社自主发展。一是加强网点改造与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对孤立、分散的基层经营服务网点重新布局和整合,积极发展配送中心、直营店、加盟店,引入现代流通经营方式,恢复和增强其经营服务功能。二是发展特色产业。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从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环节入手,开展农副土特产品经营业务,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培育经济增长点。三是培育龙头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社有企业改革、改制与重组,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龙头带动力,成为新的网络主体。
  (二)支持开放办社共建发展。在保持供销合作社控制力的前提下,运用兼并、重组、加盟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吸纳经营大户,共同构建县级经营服务网络。加大和支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工作力度,搭建为农服务平台,拓展经营业态和服务领域,拓展发展空间。
  (三)支持系统打破层级、区域界限联合发展。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及企业,与网络薄弱与空白县社加强业务对接,互利共赢;鼓励有条件地区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以产权联结为纽带,扶持带动薄弱与空白县的网络建设,逐步形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新型流通网络。
  (四)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网络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的智力支撑工作。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级教育、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培训、学习考察、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免费对网络薄弱与空白县供销合作社及企业的职工进行培训。
  四、扶持政策
  (一)“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扶持资金要向县域经营服务网络倾斜,其中每年“新网工程”以奖代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薄弱与空白县的网络建设,贴息扶持资金也要向网络薄弱与空白县的建设项目倾斜,并着力培育对网络建设具有支撑作用的关键项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对系统企业和网络较好县到薄弱与空白县投资共同建设经营服务网络的项目,在申请总社“新网工程”项目时优先考虑。对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得到地方政府支持的县级供销合作社,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支持系统企业和网络较好县到薄弱与空白县以定向投资方式,申请“新网工程”建设项目。
  (三)各地供销合作社争取的各类扶持资金要重点用于薄弱与空白县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薄弱与空白县要积极争取政府对网络建设项目的资金扶持,同时通过积极争取,主动参与到政府支持农村物流设施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项目建设中,并与总社“新网工程”扶持项目结合,形成多方支持供销合作社网络恢复与重建的合力。
  五、规范要求
  (一)龙头企业和网点。各级供销合作社应规范建设被扶持县经营服务网络。其农资、日用品网络建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要认真执行总社制定的《薄弱与空白县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规范要求》、《薄弱与空白县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规范要求》和《薄弱与空白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要求》。再生资源市场或园区应具有物资集散、整理加工和无害化处理等功能。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以及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建立。经营网点设施、环境统一规划,统一改造,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二)网络运营管理。引入现代管理理念、技术和手段的同时,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把“一网多用”、“城乡互动”、“双向流通”作为网络运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六、指导检查
  (一)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总社主要通过政策协调,统筹规划及跟踪检查,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及企业促进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振兴。省级供销合作社应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本省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确定支持单位,落实扶持项目,报总社备案,指导开展扶持工作,确保3年内基本完成对本省范围内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的恢复与重建工作。市社要按照帮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薄弱与空白县网络建设有力有序进行。
  (二)监督检查
  一是建立考核制度。总社按照制定的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建设规范要求,建立扶持项目的考评指标,作为省级供销合作社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将其县域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列入所在政府对有关部门考核内容。
  二是完善奖惩制度。总社和省社对扶持项目的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强化问责,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适时调整扶持措施。对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振兴成效显著的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多种方式给予适当奖励。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行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取消所在地区一年内“新网工程”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资格。

附件:1、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建设重点
   2、薄弱与空白县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规范要求
   3、薄弱与空白县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规范要求
   4、薄弱与空白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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