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宝君: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健全制度 强化监督

作者:王琥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3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7月30日,总社召开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会议,总社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佟宝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佟宝君指出,总社社有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经济支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者和领导者,国有企业的党风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直接关系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能否健康顺利进行,也关系着国有资产能否保值增值、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社有企业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之一,社有企业领导人员也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近年来,随着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总社社有企业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为企业在服务“三农”中发展壮大,发挥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作用。社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按照《若干规定》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从曾经发生的腐败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把好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关口。

  佟宝君强调,总社社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准确领会、严格执行《若干规定》,重点遵守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不得滥用职权、损害社有资产权益;二是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损害本企业利益;三是不得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四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五是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公众形象。

  佟宝君强调,要加强对《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监督,一是要实行民主公开制度。公开是最好的民主,也是最大的监督。要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实行企务公开,重大事项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二是要认真贯彻“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集体、民主、科学决策。三是要健全职务消费制度,职务消费情况要向全体职工公布,接受监督。四是要加强民主监督,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在年度述职述廉中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报告,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人廉洁从业情况,接受大家的监督和评议。五是按年度向总社有关部门报告个人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情况,以及本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此外,还要实行廉洁从业承诺制度,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以及离职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

  佟宝君要求,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把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要求,融入到具体的工作生活之中。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贯彻落实《若干规定》负总责,一把手不仅要自身以身作则,还要管好一班人,班子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发生问题,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抓好各部门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问题,一级管一级,层层分工负责。三要结合实际,健全制度。牢固树立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的观念,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落到实处。四要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总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社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宣传教育,对他们的廉洁从业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各企业监事会也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本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总社审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企业年度审计和领导人员离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中的重要作用。要通过上下一致的共同努力,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实处。

  会上,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总社社有企业负责人汇报了2009年上半年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总社人事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及总社社有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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