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监督机制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作者: 来源:哈尔滨市供销社监事会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加强监督工作已是人们在社会进步过程中的共识,尤其在经济领域中,加强监督是防止腐败、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保障。联系市供销社直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际,建立监督机制同样是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之所以是课题,是我们直属企业还没有涉及或破解的工作项目,需要我们研究和解决。即:直属企业没有真正的监督机制来发挥应有的作用。这种由来已久的现状,亟待我们认真的分析,找出解决的措施和制度。
    一、 直属企业长期监督不力的原因
    监督不力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体制方面的原因:虽然供销社是合作经济组织,有健全的监督机构,但直属企业是供销社的主管子公司,企业本身并非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模式。企业的资产全部属于上级供销社所有,近似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完全脱离了合作制原则,企业的领导班子是供销社理事会任命的,并委托党政的一把手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和监督。监督作用体现在领导对下属的监督,完全依赖于对党政一把手的信任与能力上,没有群众基础的广泛性。企业仅对理事会负责。但是由于企业有着内部的利益和独立性,外部监督如果得不到企业领导的配合,很难达到真正的监督效果。企业经理负责制导致了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完全依赖于主要领导的素质和能力,完全阻碍了干部、职工监督作用的积极性。这是现有的企业管理体制的桎梏,而不是企业自身所能改变的。
    二是客观因素:部分直属企业内部经过一年来的改革形成了若干小型股份制企业。经我们调查,这些小型股份制企业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物资集团公司的平房股份制企业,是原企业的领导者和职工个人入股,集团公司绝对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第二类是以职工身份置换金额入股的股份制企业;第三类是以资金或场地与民企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从这三类股份制企业看,只有第一类物资集团公司的平房分公司是比较雏形的股份制企业。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但相关的制度、条例以及运作、制约机制还不健全。第三类股份制企业,基本沿袭了“承包式”的管理模式,每年向出资人缴纳多少金额的监督形式。这类企业只有几家向个体经营转型的企业。最多的是第二类股份制企业,基本上都是翻牌式的股份制企业,其监督方式仍然延续原有的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模式。存在上述多种不规范监督方式的客观因素有几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资产处置决定权在市社,有净资产和优势项目的企业,自身无法进行股份制改造:一是企业领导没有太大的购买股权能力。二是企业股份制改造没有明确的量化规定,自然引进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也无法确定。三是市社对直属企业的发展方向、规模、体制形态等未确定目标的情况下,企业无法迈出太大的改革步伐,监督的形态不可能规范和健全。第二方面,直属企业的股份制基本上都是内部职工持股的企业,没有一个是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原有的框架依然残留着旧的管理意识,经营方略还没有大的改观,监督作用还没有引起深刻的重视。
    二、关于加强监督问题的思考
    纵观直属企业的现状,应该加强几方面的监督。
    第一、加强对有些“有些名义上是股份公司,实则个人企业”的监督。这类企业存在着象征性的向主管公司交点钱,有的甚至分文不交的现象。诚然,这些企业是他们个人努力和辛勤经营发展到现在规模的。他们有许多不缴纳盈利的理由。但是,主管公司承担亏损和消亡企业债务的这笔大账,其中也包括了这个企业的债务风险以及他们利用主管公司的资金、进销渠道和无形资产价值而发展至今的因果关系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主管公司委托其经营的优势项目本身就是最大的投资。所以,这些企业在没有经过市社认定的产权归属之前,仍要履行原有的义务。
    第二、加强评估清查,摸清企业“家底”。由于直属企业经济利益和经营核算的独立性,加之主要领导的变化和经济效益的大幅起落。市社不可能完全掌握企业的真实“家底”。为了避免社有资产流失和“穷庙富方丈”现象发生,应加强对直属企业资产的清查、登记和评估工作。充实和加强核资评估人员队伍,逐一企业的进行实地清查摸底。听汇报、看报表、兑账簿仅是审核的一个方面,不应是全部。应实物登记与账务核对相结合,群众反映与实地调查相结合,注重账外资金、财产及多行开户的往来踪迹核查。真实地掌握企业的实际“家底”,防止改制过程中的社有资产流失。
    第三、加强企业的资产运营过程监督。企业的资产运营缺乏监督问题,不仅在直属企业存在,就是现有的股份制企业也同样存在。企业的职工、股民甚至有些董事根本不了解、不知道企业的资金、资产都用于什么途径,相关的周转速度、利润分配、费用核销等等是否合理合法均不知情。极少体现股民的意愿和知情权。企业的兴衰、股民的命运完全寄赖于经理(董事长)一人的能力和道德的天平上,完全继承了原有的管理模式。长此下去,终会出现大的漏洞和问题。这种现象也同样在直属企业普遍存在,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企业的资金流向和用途只有总经理一人有决定和支配权。长期没有监督状态下的资金拆兑、挪用、外借、外欠等资金往来很容易形成陈账、呆账、死账。而财务监督完全服从于总经理的指挥和意图。账外资金、体外循环、多套报表、账簿异常等现象时有发生。虽然这种现象迫于多方外界因素的无奈,但也松动了监管设防的闸门。滋生着腐败的温床。在经济低迷的大环境下,这种现象的存在极易产生畸形的后果。如果企业的一把手思想素质好,以负责的态度勤于经营,这个企业不会出现太大的危机;如果一个企业的一把手思想素质差、个人利益膨胀,这个企业必然走向破灭。无数的经济案例已证实了这一结果。所以,加强资产运营过程的监督是当前亟需研究的工作内容。因为我们处于产改的关键时期,也是“最后免费晚餐”的时机。社有资产是否流失,不但要靠全体干部职工的负责和协作的精神,相关的监督制度和措施也是“有法可依”的必要保证。
    三、几点建议
    监督工作依靠外部的压力和制约,达不到真实的监督效果。要实现真实的监督作用,就必须在全新的体制下,依靠内部自发的原动力,即:与经济利益捆绑、与运营程序结合、与权力义务挂钩的监督机制。这种机制贯穿于企业的发展决策、经营过程、费用审核、利润分配等各个环节,犹如人体的免疫功能,遍布新陈代谢的每一环节,它对人体的健康发展、免受毒瘤的侵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直属企业监督工作的现状,加速改革、转变体制是解决这一根本问题的前提。
    一是尽快重组改制。尽快将优势资产和项目企业进行优势重组,做大做强一两家龙头企业,形成真正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余企业或破产、或出售、或参股,目的就是要明确产权的归属关系,权责清晰。
    二是产权改制工作不能坐在上面想思路、遥控指挥。应当派驻到企业当中去,结合实际、运用政策、当面指导、实地监督。要直接参与企业的改革决策,参与企业的资产变现,参与改革成本的分配去向,公开资产和财务状况,随时纠正偏误。缓解职工群众的积怨和矛盾,加速改革的步伐。
    三是引进战略投资者。这是减少“近亲结合遗传病”、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激活扩张经营动力的重要因素。要加大企业的宣传力度,宣传企业的诚信形象、宣传企业的投资环境、宣传企业的发展优势。尽可能多地吸引外部资金,形成体制的真正多元化。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多元体扩充。
四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明确监督机制的具体内容。根据直属企业的实际,结合外省、市供销社的实践,提出《股份制企业筹建监事会的指导意见》。明确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监督的职责、监督的权力、监督的手段、承担的义务等实施条例。确保企业按照法制化的轨道正常运转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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