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供销社:300多名职工在改革中受益

作者:本报记者 陈英华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老物件

  过去,供销合作社会计们的专用科目章。
  岷县供销合作联社里的老电视装上机顶盒图像仍很清晰。

  位于我国大西北的甘肃省,自古就是黄河上游的必经之地,而在黄河第一大支流上的定西市岷县,山川秀美、人杰地灵。

  范国勋就是土生土长的岷县人,2002年起担任岷县供销合作联社主任一职,在此期间,历经了岷县供销合作联社重要的历史转折期。也正是那次转折让原本困境中的供销合作社重新焕发了生机,不仅延续了集体所有制的经济体制,而且通过引进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股份制改造,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刚上任时,全县面临着企事业单位的改革,供销合作社也不例外。”范国勋说,一旦改革,职工们的利益将受到很大影响,同时关乎着供销合作社生死存亡的现实问题。

  改革的消息使职工们有了几分担忧。那时,身为基层供销合作社主任的包金昌,也亲历了那场变革,目睹了那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股份制改造,是全社300多名职工中的受益者之一。

  包金昌今年已46岁,从来到供销合作社的第一天,他就全身心投入到供销合作事业的大潮中,时至今日已过去了25个年头。听说自己的单位也要进行改革,他这下坐不住了。

  包金昌说:“改革采取减员增效的办法。这个词对于我们广大职工来说听起来十分刺耳。”因为他们晓得,自己付出了半辈子感情的工作,有可能一夜间化为乌有。在包金昌他们看来,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是个铁饭碗,一旦改革,就有可能丢掉。2002年,已担当岷县供销合作联社主任的范国勋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连续一个多月,都让他寝食难安。他认为,不能因为盲目改革而影响职工们的利益,这对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不利。

  怎么办?一板一眼按制度来!

  岷县供销合作联社根据《公司法》制定了相关方案和章程,经300多名职工集体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字。当拿到县体改办的批复认可后,伴随着竞争上岗制和劳动分配制的出台,股份制改造如火如荼地开始了。“股份制改造进行得很顺利,仅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就全部完成。”范国勋说,“这件事情关系职工们的切身利益,要尽早解决,不能拖。”2003年3月股改完成,第二年的销售收入就翻了一番。

  范国勋说,之所以这样做一是社里保留了较好的基础实力,固定资产完整,二是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

  “过去集体经济时,大家都是吃大锅饭,而根据《公司法》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充分调动了职工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原有资产保值、增值。”范国勋如是说。作为股份制改造的受益者,包金昌十分高兴,因为他的收入由四部分构成:效益、工龄、岗位、股金分红,如今收入比过去翻了5倍多。

  伴随新发展,岷县供销合作联社在服务“三农”的工作中也上了新台阶。他们根据当地农民需求,邀请专家进行测土配方,供应与土壤相适合的农资产品。为农民普及农业知识,不定期发放科普宣传小册子。针对农民使用量的实际需要,将农资拆整零售,方便购买。此外,延长开店时间、提供信誉卡等服务项目让农民们越来越离不开供销合作社了。

  据十里供销合作社主任何牛忠介绍,现在,该社共8个网点,年销售额达400万元。像这种规模的基层社,全县共有9个。目前,岷县供销合作联社共有大小网点94个,2008年商品销售总额1.32亿元,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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