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总社在中棉工业公司召开直属企业党风建设座谈会,就总社直属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行动员和部署。总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佟宝君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深刻理解、全面把握《若干规定》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确保《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
在听取了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总社直属企业负责人关于本单位2009年上半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的汇报后,佟宝君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近年来,随着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总社直属企业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对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作用。但也要看到,由于没有形成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对企业领导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再加上个人自律意识不强,自我约束不够,近年来企业领导人员违规及不廉洁问题仍时有发生。总社所属企业的党风建设和领导人员能否做到廉洁从业,不仅直接影响着直属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而且也关系着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兴衰成败。加强总社直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既十分迫切,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央下发的《若干规定》完全符合总社所属企业实际,总社所属企业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对社有企业领导人员按照《若干规定》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实际上是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关心、爱护和保护。在这一点上,大家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做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掌握、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把好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关口。
佟宝君同志就《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他要求,各直属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廉洁从业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不得滥用职权、损害社有资产权益;二是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损害本企业利益;三是不得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四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五是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公众形象。
佟宝君强调,要加强对《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监督,一是要实行民主公开制度。公开是最好的民主,也是最大的监督。要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实行企务公开,重大事项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二是要认真贯彻“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集体、民主、科学决策。三是要健全职务消费制度,职务消费情况要向全体职工公布,接受监督。四是要加强民主监督,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在年度述职述廉中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报告,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人廉洁从业情况,接受大家的监督和评议。五是按年度向总社有关部门报告个人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情况,以及本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此外,还要实行廉洁从业承诺制度,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以及离职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
佟宝君要求,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把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要求,融入到具体的工作生活之中。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贯彻落实《若干规定》负总责,一把手不仅要以身作则,还要管好一班人,班子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发生问题,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抓好各部门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问题,一级管一级,层层分工负责。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要结合实际,健全制度。牢固树立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的观念,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渗透到投资决策、企业经营、购销活动、财务管理之中,渗透到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确保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落到实处。四要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总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社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同心协力,和企业党组织一道,加强对《若干规定》的宣传,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企业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企业监事会也要加强对本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企业年度审计和领导人员离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中的重要作用。要通过上下一致的共同努力,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实处。
总社监察局长陈日升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他要求,各直属企业要把此次座谈会议精神向本单位广大干部传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的落实措施,切实提高认识,严格制度规范,认真抓好落实。
总社各直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总社监察局、人事部、社有资产监管部、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