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供销社社召开主任办公会传达贯彻“五代会”精神

作者:任军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3月24日,辽宁省社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总社“五代会”精神。辽宁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喜武介绍了会议盛况,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等领导的讲话精神,并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李成玉主任的工作报告以及在五届一次理事会上的重要讲话。

  王喜武提出辽宁省社的具体贯彻意见:将中央领导和李成玉主任在全国总社“五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以便于省委、省政府掌握中央对供销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当前供销社的工作大局,指导我省供销社系统工作。在全省供销社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全国总社“五代会”精神的高潮,深刻理解把握会议精神实质。通过学习,结合我省实际,不断调整工作计划、改革工作机制、落实具体措施,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五代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和行动凝聚到落实“五代会”要求上来。加快制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出台后,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各市、县主管供销社的市、县长,各市、县供销社主任参加的专门会议,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将《实施意见》和全国总社“五代会”精神一并加以贯彻落实。不断强化省社自身的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分类指导和服务协调力度。要加大调研力度,使调研工作经常化,省社领导和各处室都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全系统好的经验,加以推广,找出当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推动全省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步伐。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经营机制改革新突破。在全系统全面建立业绩考核体系:一是继续加大对系统的综合业绩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指标,加大发展和效益的权重;另一方面向各市政府全面通报市级供销社的年度考核结果,加强各市政府对各市供销社工作成效的横向比较。二是建立省社机关业绩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制度规定,采取末位淘汰制,对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与评优、奖励挂钩予以表彰,对业绩考核成绩较差的工作人员予以处罚。三是健全省社出资企业发展贡献考核制度。省社各出资企业年初要制定销售额、利润额和上缴省社收益额计划,省社年末对其进行考核,按指标完成情况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进行奖罚。对社有企业的存量资产进行整合,在整合的基础上招商引资上项目,或实行资产置换,以存量吸引增量,以增量激活存量,使资产有效利用,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强做大社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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