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需“护源”

作者:臧洪菊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竭力支农”,对于这一点,全国各地的农村信用社均是矢志不渝。
     然而,在竭力支农的同时,农信社这支“农村金融主力军”的担子,却被压得越来越弯了。
     “我们正准备为金融支农的主力军农信社,争取些政策上的扶持。”采访中,谈及抗旱救灾过程中,农信社的支农行动及其所遇到的问题,人行曲靖支行行长朱斌这样说道。
     饮水需“思源”,更需“护源”。在农信社竭力支持灾区的同时,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应给予其一定的政策扶持。
     首先,监管部门应对受灾地区农信社的存贷比、集中度、不良贷款等监管指标给予区别对待。以广西旱区为例,经调查,由于农作物大面积受旱,广西各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支持的客户中有71万户农户、55户企业受灾,受灾损失28.14亿元,预计因灾形成不良贷款5.68亿元。因此,在抗旱救灾时期,应允许部分灾区农信社的存贷比突破75%,同时,应对受灾企业的大额贷款在集中度方面给予个案处理,并在不良贷款占比方面给予一定的宽容度,以增加灾区农信社在信贷资金上的有效供给。
     其次,在贷款增量方面,监管部门应根据灾区的实际信贷需求,允许灾区农信社有一定额度的新增贷款。时至春季,正是农民春耕、企业生产用款的高峰时期,再加上二者抗旱救灾的资金需求,极易导致灾区农信社放贷总量的上涨。以云南省某市农村信用社为例,该市农信社今年计划投放农业贷款18亿元,但截至3月26日,全辖新增农业贷款已达19.7亿元。因此,应允许灾区农信社增加一定额度的新增贷款,用以帮助灾区人民及时摆脱自然灾害,恢复生产生活,有效支持“三农”及经济发展。
     此外,地方政府部门还应将地方财政涉农的资金统一存入农信社,同时,对涉农部门的基本账户进行归口管理,进一步整合资源,以增强农信社的资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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