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供销社加强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第11期(总第154期)

作者: 来源: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3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编者按: 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活动,深入推进行风建设,是加强“新网工程”建设,打造现代流通网络、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近期下发了《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日用消费品经营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批发(交易)市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进一步规范细化了服务标准,加大了创建工作力度,加强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为扎实推进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奠定了基础。现予以转发,望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借鉴,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行风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为助农、惠农做出贡献。


农业生产资料经营
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农资商品价格的法规和政策,按规定的价格管理办法和作价原则制定价格。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使用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缺斤短两,不随意乱涨价。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经营证照齐全,诚信守法经营,有严格的进货查验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顾客投诉处理制度。记好购销台帐,公布投诉电话、发放质量信誉卡、履行质量承诺,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三、经营场所通风明亮、装修简洁、配挂店招,规范悬挂和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商品按品类划分,货物陈列摆放整齐,如实标明商品的产地、成分、含量、性能、不夸大使用效果。
四、员工着装整洁,佩带胸卡、礼貌待客、真诚服务,提供预约订货、电话购货、便捷装车、拆整卖零、送货上门、旺季延时供应等便民服务,建立客户档案、定期回访、掌握客户的种植作物、面积、农资商品使用数量、品种、习惯等信息。
五、熟悉农资商品的性能、使用方法,能够为农户提供农资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配备有较强能力的专兼职持有“庄稼医生”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技咨询服务,参与测土配方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农资商品新品种试验示范、为农民提供科学配方施肥服务。
六、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需要,积极组织农资货源,努力保证市场供应,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缺货登记制度,对于暂时短缺的商品进行登记,并积极寻找货源,满足市场需要。


日用消费品经营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

一、实行全面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严把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严格执行商品进货验收制度和相关的报批报验手续。进货时,应验明商品名称、包装、标签、数量、质量、合格证、必要的检测报告、各类标志及其它有效证明。不经销“三无”商品、过期商品、失效和变质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注明商品的产地、规格、生产日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所售商品必须明确标价,反对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活动。广告宣传和告示必须真实,没有误导消费行为。商品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法定标准,使用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三、售出的商品实行质量“三包”,特殊商品不能退换货的,事先向消费者明示。顾客购买商品(除纺织面料、感光材料、金银珠宝、食品类外),如不满意,在商品保持原质原样、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凭有效票据可在十天内予以退换。
四、大件商品、大型家用电器实行送货、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搞好大宗商品的售后服务,为军人和老、弱、病、残等特殊顾客提供便利。
五、规范悬挂和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店招清晰、整洁、美观、醒目,广告文字书写准确、清楚。消费环境干净整洁,店容店貌美观大方,商品陈列搭配协调,摆放有序,方便顾客挑选。
六、服务人员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持证上岗,无标志服的着装应得体。熟练运用文明服务用语,语气亲切、和蔼、真诚,熟知业务环节、程序和规范。据实向顾客介绍商品(服务)的品种、价格、性能、特点、使用、保养、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要素,为顾客当好参谋。不在工作岗位闲聊、串岗、干私活等。
七、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设立评议台、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相关法律法规,各种证照齐全合格。严格按照“七统一、一规范”(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及经营规范)的要求进行经营。
二、严格遵守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不乱堆乱放和占道分检,店面整洁,规范悬挂和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三、坚持绿色经营理念,减少再生资源在回收、储运、分类加工和销售中的污染,不影响当地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排污设施完善,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
四、严禁回收下列物品: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无合法来源证明的特殊行业专用器材和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零部件;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五、在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标语,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经营。
六、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准则,有关计量工具准确无误,不缺斤短两。设置台帐登记簿,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张贴规格统一的《价目表》。
七、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接受职业培训,合格者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着装整洁,态度和气,提倡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
八、设置意见箱并公布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对客户及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及时作出回复。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
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证照。亮证经营、招牌醒目,规范悬挂和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
3.营业面积30平方米以上,店内使用防爆灯和防爆开关,电源线路套装阻燃装置,门店内货柜符合相关规定,货架高度不得超过2米,柜、架必须封闭,不得在零售经营场所存放和销售其他危险物品,在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标语,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4.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经营合格产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5.建立完善的存储制度,严格按核定的范围和数量,存储和销售。
6.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持证上岗,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语气亲切、和蔼、真诚,服务热情、周到。
7.建立有问题商品回收制度,设立意见箱、监督举报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批发(交易)市场
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

一、具有市场管理的法人资格。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市场招牌醒目、规范悬挂和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二、根据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区域标志明显、指示准确、市场交易区域内的卫生整洁、场内商品陈列有序、无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现象。
三、建立了严格的市场管理制度、商品准入制度、质量检测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制度。
四、有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台及磅秤等称重、复称设施、能及时处理投诉。
五、市场管理人员上岗前接受政策业务培训,熟悉市场管理法规和业务,着装整洁、持证上岗、文明用语,接待客户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对农民进入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提供便利条件。
六、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要开展农超对接,积极引导市场与基地和农户建立紧密联系,在降低流通成本、减少农产品损耗、拓宽流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保证城乡居民吃上“绿色环保食品”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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