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第21期(总第164期)

作者: 来源: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编者按:李书记在今年总社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上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李书记讲话要求,积极推进总社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及任务分工方案的实施,结合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在建立和完善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制定了《廉洁从业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现将他们制定的《廉洁从业制度》转载,供各部门各单位参考。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制度》

    为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总社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制定并试行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基本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作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公司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服务于公司科学管理健康发展的大局,把廉洁从业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第三条公司党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总社和供销集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党委部署建设学习型组织,要求各支部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进行理想信念、廉洁从业、党纪条规、正反典型和形势任务教育,努力提高领导干部遵守党纪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企业科学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按照企业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运作事项。
    第六条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准则》和《规定》,严格执行“53+19”个不准的规定,树立良好的领导干部形象。严于律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及本部门工作人员,不搞特殊化。忠实诚信于企业,不以权谋私。
    第七条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和作风,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职务消费,树新风,立正气,反对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牢记“两个务必”。
    第八条领导干部要作出表率,遵守和实行党内民主集中制,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对照《廉政准则》和《企业廉洁从业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或责任事故,致使公司资财和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干部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第十条本企业领导干部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视情节决定减发或全部扣发当年的绩效薪金和奖金。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违反《准则》和《规定》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一经查实,责令其必须限期清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党委负责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制度,实施和加强对全公司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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