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的专家观点

作者:陆 璐 米雅娜 高瑞霞 王 蕾 曹杰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专家声音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  杨  谦:

  如何才能让“农超对接”进行得更经济呢?我们现在正制定一个“合格农产品供应商的培育计划”。在这个计划中,我们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接口,按照超市的标准,按照终端市场的要求来培育合作社,使其成为符合超市和终端消费群体要求的合格的供应商。在这个计划中,我们结合目前我国超市在采购过程中的标准制定出一个统一的采购标准,用这个采购标准来培育合作社,使他们逐步充实自己的实力,强化自己的管理,逐步改造成符合采购标准的合格供应商。我们也希望超市能够把“农超对接”逐步推进到培育合格合作社的阶段上来。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把合格供应商的标准不断地完善,使其成为一个行业标准,一个国家标准。

  中商商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于淑华:

  农产品流通的系统工程化建设是民生社会化工程,不是某个企业和合作社能单独承担的,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如果大、中、小连锁企业或零售企业都建配送中心,同时城市里又有很多批发市场和专业的农产品服务机构,就有可能导致重复建设,在某种意义上过度的对接会影响大城市的交通和低碳经济等。我们应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对“农超对接”进行系统化建设。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苑  鹏:

  虽然各地都在大力倡导“农超对接”,但是短期内超市很难成为农产品销售的主渠道。首先,现阶段,农产品仍然是超市的装饰品,它的作用只是用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其次,农民的供货能力十分有限,“要什么有什么,要什么没什么”是目前合作社供货能力的一个生动体现,也就是说要什么样的产品合作社都有,但一说到产品的规模、质量等,合作社就拿不出手了;再者,超市和合作社之间的合作是一种不平等竞争,在我国,农产品市场基本上还是买方垄断的市场,农民在合作方式、价格决定、结算方式、流通环节上还都处于劣势,话语权不够。所以说,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超市是未来农产品流通发展的方向,但是进入的主体应该是实力更加强大的联合社,而且特色产品将会是主流,只有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在超市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农产品贸易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安玉发:

  有调查显示,在“农超对接”中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合作社多是以领办方式组建的,其中协会领办和农业企业领办的效果较好,容易对接成功。因为协会和农业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头脑和人脉关系,同时具备仓储、物流以及包装设施。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耐储藏果蔬农产品生产合作社的“农超对接”比较稳定,此类果蔬储藏时间长,超市销售时间长。农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生产是“农超对接”未来发展的工作重点,规范化生产可以对农产品分等级,并按要求进行配送,同时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农超对接项目负责人  王  升:

  “农超对接”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缺乏信息,发票、税,价格、等级、履约意识,零售企业投资压力等。“农超对接”是零售企业未来发展的重点,需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大推广力度。

  本期稿件由本报记者  陆 璐  米雅娜  高瑞霞  王  蕾 采写   本期图片由本报记者  曹 杰  摄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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