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作者:法制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评审工作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推荐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2月1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一、先进单位
  1.河北省石家庄市供销合作社
  2.甘肃省定西市供销合作社
  
  二、先进普法办公室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普法办公室
  
  三、先进个人
  1.仲 典  辽宁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2.梅 勇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处处长
  
  电话:010-66050129    传真:010-66050570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法制工作办公室(100801)
  电子信箱:liangxue@chinacoop.gov.cn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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