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福州市农村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建立加快全市农村流通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和市供销合作社牵头

作者:刘远征 林明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福建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0〕5号)文件精神,近期,福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福州市农村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1〕26号)。

  文件分五个部分,一是切实加强农村流通网络设施建设,健全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二是加快建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新体系,培育发展农村市场流通主体;三是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流通中的主导和骨干作用;四是加大对农村流通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五是营造促进农村流通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文件指出:建立加快全市农村流通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和市供销合作社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工商局、农业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参加,并邀请人行、农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社,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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