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远华代表中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机关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机关第四次代表大会上作的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直属机关纪委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切实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全面推进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在中国共产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机关

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1年5月30日)

朱 远 华

 

各位代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现向大会提交中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机关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重要贡献的五年,也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年。五年来,直属机关纪委在总社党组、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以及总社直属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监督检查和查办违纪案件为手段,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五年来,直属机关纪委坚持把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坚持理论学习教育。五年来,配合有关部门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通过安排内容自学、选送党员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和干部学院学习,举办党员轮训班、集中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参加网上授课、参加读书讲座等各种措施,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理念。

      2.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会议精神。坚持每年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大会,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布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总社党组及纪检组主要领导作重要讲话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报告。提高总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总社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推动和促进总社的反腐倡廉建设。

      3.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总社直属机关纪委及时召开全委扩大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检工作人员,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纪检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并重点明确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重大部署的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加强党政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四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新风正气。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潮。

      4.深入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活动。2010年中纪委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后,及时组织总社副处级以上干部和所属企业、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部门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开展了《廉政准则》学习月活动和《廉政准则》知识答卷。通过学习月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总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的学习理解,营造了学准则、明尺子、保廉洁、拒腐蚀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的意识。

     5.大力开展先进典型教育,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五年来,广泛开展了向吴大观、沈浩、杨善洲等先进英模人物的学习活动,并以身边的先进人物为楷模,在直属机关广泛开展了向周华同志学习活动。周华同志是总社再生资源公司常州办事处主任,常年与物资、现金打交道,始终保持清正廉明。自2006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挖掘和持续推动了宣传、学习周华先进事迹活动。中纪委、中宣部给予了高度重视,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各大主流媒体在“时代先锋”栏目集中报道周华先进事迹。总社党组授予周华“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国家人事部和总社联合授予周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授予周华“五一劳动奖章”。通过广泛开展“学周华、找差距、比贡献”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总社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总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6.创新形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专题安排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保证党组中心组领导率先学习、率先受教育。坚持预防为主,提高教育的针对性。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同志作专题报告,组织到监狱参观,听犯人现身说法等,运用中、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鲜活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使大家心灵受到强烈震撼。坚持集中培训,提高教育的实效性。举办局处级干部培训班、选送局处级干部进党校、开办党员干部专训班、纪检联络员培训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重要法规制度的专题学习。与此同时,各党组织还组织党员干部到西柏坡、京郊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学习。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反腐倡廉建设征文活动和反腐倡廉专题调研活动,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绷紧弦、严自律。

       二、扎实推进直属机关作风转变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总社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加强作风建设。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解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任务分工,狠抓作风建设。按照总社党组的要求和部署,直属机关纪委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纪检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总社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总社党组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召开了直属机关作风建设整顿动员大会。李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对直属机关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总社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雷厉风行抓工作,深入基层搞调研,扑下身子干事业。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发挥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沟通协作,整体效应得到发挥。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力促作风转变。为全面贯彻落实总社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总社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直属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通知》,对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作了具体部署。直属机关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督促落实工作。设立意见箱,发出征求意见函,召开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座谈会、作风建设联络员会议、作风建设分析座谈会,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专题情况报告。配合机关党委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在直属机关大兴密切联系实际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各基层党组织纷纷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利用部务会、办公会、学习会、座谈会、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年终总结、群众评议等机会,梳理和检查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把作风建设的内容纳入干部考核、评优,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好转。

      三是紧密联系实际,推动科学发展。五年来,总社坚持一切从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找准工作突破口,始终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三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成功召开了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系统社团工作会议、系统企业工作会议、系统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与16个省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确立了13个地级市供销社作为总社改革发展联系点,与相关部委建立密切联系,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等等。求真务实作风推动了事业发展,全系统经济效益年年大幅上升,展现了供销合作事业的勃勃生机,开拓了供销合作事业的新局面。直属机关内部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理顺了机关与直属企业的关系,组建了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轮岗、公推公选、公开招聘等选人用人机制,有效地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更加务实、效率明显提高,为系统服务、为客户服务、为会员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总社加强作风建设的主要做法得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肯定和推广。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五年来,总社直属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总社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定完成了总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任务牵头单位和任务分工。总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执行更加有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总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总社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规定》要求,制定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执行党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总社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

      紧紧围绕总社的中心工作,加强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干部离任审计、财务资金管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工作,提高效率,办公厅修订了《规章制度汇编》;为强化总社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制定下发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督促检查工作办法》;为规范总社公务接待工作,合理控制经费支出,制定印发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公务接待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干部监督四项制度,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公推公选等方式选拔领导干部。人事部、监察局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通知》,对于如何预防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办法;财会部制定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工作规则(试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试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政预算资金支付业务操作规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资及控股企业境外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审计局制定印发了《加强供销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政领导干部和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际合作部修订完善《总社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办法》等等,初步建立健全了总社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五年来,直属机关纪委配合监察部门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严肃查处了原财会部预算处处长刘林祥挪用巨额资金案件,经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刘林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了相应处理;严肃查处了原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杨绍平伪造公文、印章,骗取荣誉职务案件,经总社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杨绍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刑事犯罪问题,移交司法部门侦办。这些案件的查处,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教育管理上的问题,开展专项教育整治工作,并从制度建设和加强管理两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发挥机关职能作用,抓好总社党组、理事会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工作。五年来,直属机关纪委认真协调推进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组、理事会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办公厅认真履行督促检查职能,由一名副主任负责,设立专门的督促检查员,主抓督促检查工作。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办法,人事部明确专门处室负责干部监督和人才工作,坚持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会同机关党委、监察局、审计局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局级干部年终考核述职述廉报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中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财会部组织开展总社“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小金库”检查治理工作。农资局、棉麻局为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资、棉花政策,参与农资打假和棉花调控。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中央国家机关率先开展了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情况以党组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的意见》,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

      大力推进直属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促进直属单位党风建设。相关部门通过对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股权设置、人员安置、分配机制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社有资产流失,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学习贯彻总社党组《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意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每年召开企业反腐倡廉座谈会,分析企业党风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对企业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五年来,直属机关纪检人员忠于职守,积极工作,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了贡献,直属机关纪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回顾过去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党风廉政教育在方式方法和效果的统一上结合还不够紧密;二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不够严格和有效;三是在直属机关党的作风建设上如何深入持久有效,办法还不够多。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总社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要在总社党组、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和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发展,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一、坚持从教育入手,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防线

     “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反腐倡廉的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围绕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采取有效形式,不断拓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坚持把宣传教育内容的确立与反腐倡廉主要任务、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各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实效。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打牢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思想政治基础。

     加强形势任务教育。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特点、任务和要求,深入进行反腐倡廉的形势和供销合作社的宗旨任务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保证中央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实现供销合作社“十二五”规划目标,为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拼搏奉献,干事创业。

     加强示范警示教育。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向时代英模和本部门的先进典型学习,深入开展以先进人物为典型的示范教育。以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认真开展法纪法规教育。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和党员轮训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列入干部、党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自觉性。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规律性研究,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充分利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有效载体,通过党校学习、干部学院培训、党员集中轮训、参加读书教育报告会、举办专题讲座、参观展览、案例分析、论文研讨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贴近实际的、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加强总社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良好的机关作风,是我们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总社机关作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首脑机关,虽然没有政府职能资源,但却担负着为“三农”服务的繁重任务,要带领全系统200万职工建设全新供销合作社,机关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作用,为系统做出表率。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持群众路线,增强自觉性,全心全意为系统服务。要配合机关党委继续抓好总社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的贯彻落实,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把作风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活动”结合起来,以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作风建设,以总社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体现创先争优的实际效果。要会同机关部门加强服务型、效率型总社机关建设,搞好协调配合,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要努力推进机关干部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为系统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大力发扬供销合作社人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近几年,供销合作事业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与先进行业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要引导直属机关的党员干部更多考虑创业,而不应该过多的追求享乐,更多地追求工作的高标准,而不应该更多地追求高待遇,继续弘扬供销社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发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不断开拓创新,在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健康成长、蓬勃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企业党员干部要不断树立现代经营理念,促进工作作风转变,艰苦创业,为全面提升企业的发展水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的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拓展服务功能,加强行业自律,以优良的作风为保证,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积极协助总社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继续采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形势分析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深入查找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继续以党内会议、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促进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坚持以预防为主,深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要把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预防、监督一体化的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要继续抓好总社党组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反腐倡廉任务分工,全力推动总社直属机关惩防体系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地学习宣传,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供销合作社各项业务开展、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投资、重点工作等方面实现全覆盖,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组织的其它各项工作中,一起部署、检查和考核,使其落到实处。

      要围绕总社中心工作,突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党风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关键是要抓好落实。要结合总社直属机关的工作特点,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政策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治理等重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和经济活动中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建立新的制度,并适时做好已有制度的修订完善。坚持搞好干部民主测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离任审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坚持做党的忠诚卫士,提高纪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要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中央国家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实施办法》和中纪委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要健全组织,按规定设立纪检书记或纪检委员,从组织上保证纪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

     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直属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掌握和熟练运用政策、规定以及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落实中纪委《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积极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中纪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组织的培训活动,积极协同监察局抓好直属机关纪检干部和纪检联络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工作科学化水平。

  各位代表,总社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正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完成“十二五”规划、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全面提高供销合作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而努力奋斗,直属机关纪检工作要抓住机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发有为、不辱使命,为全面加强总社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供销合作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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