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总社第三十四次主任办公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资产监管工作,经研究,请你公司组织督促做好以下清产核资后续工作:
1、对因已停业、进入清算程序等原因未纳入此次清产核资范围的企业,供销集团要督促企业尽快拿出清算工作方案,并将清算结果上报总社。
2、对企业近年来形成的损失,供销集团要督促企业加大清收和追缴力度,必要时可运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减少资产损失,年底前将损失清收情况上报总社。
3、对于庐山饭店会计人员设置不合理及农批公司财务负责人频繁更换的问题,供销集团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将核实结果及解决方案上报总社。
4、清产核资报告印发后,供销集团要组织督促企业做好相关账务调整工作。另外,供销集团要提前做好调整注册资本的各项准备工作。
总社财会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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