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以合作化为主体建设新型畜牧产业体系

作者:焦宏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8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农法生猪合作社理事长楼法庆,代表合作社14家规模养猪场与江苏睢宁县签定了投资5亿元建设生猪产业基地的合作协议书。日前记者见到楼法庆时,这位养猪出身的理事长还处于兴奋之中。他说:“如果没有合作社,没有建立新型的社员合作关系,靠一家养猪场是不可能实现去外埠建立如此大的生猪养殖基地的。”

  原来,农法生猪合作社2006年成立后,社员只有8名,注册资金30万元,随着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合作社如何面对市场、应对生产原料缺乏、养殖和防疫技术更新、品种改良和日益加重的面源污染及土地匮乏等问题,需要合作社优化组织社员来建立原料基地、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行标准化养殖和统一处理排泄物等方式来解决。因此,农法合作社开始从生猪养殖的全产业链上构建发展模式,增加注册资金1000万元,吸收了萧山区9家大中型养殖场和117个自然人社员,社员涉及养殖、有机肥加工、屠宰、销售等环节,采用法人参股的形式,建成了集种猪繁育、饲料加工、商品猪养殖、屠宰和肉食品加工为一体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合作社社员之间互为服务对象,互相参股,产品由合作社统一品牌销售,做到了利益共沾、安全共保、风险共担,从根本上保证了生猪供应和畜产品的监管。

  “如果没有加入新型合作社,扩大养殖规模的事我想都不敢想。”三和猪业合作社社员李庭友说,他正在筹划再新建一个猪场,年出栏生猪将达到1万头。李庭友加入合作社前,养猪场存栏母猪40余头,品种较为落后,饲料采用小型机器自行加工。加入合作社后,李庭友的猪场统一引进新三和的良种母猪、统一使用合作社配送的饲料、统一进行免疫等,今年有了个好收成。和他同样高兴的还有社员戴正伟,养猪10多年了,总算能够专心饲养肉猪了,再也不为饲养母猪操心发愁了。最值得高兴的是,养猪10多年亏亏赚赚,基本没多大盈利。加入三和猪业合作社后,通过担保带快,引进统一品种,扩大了饲养规模,采用统一配合饲料,半年时间便获利30余万元。他在高兴之余还积极建议同样养猪的妹夫加入了合作社。

  这是浙江省以合作化为主体建设新型畜牧产业体系,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给养殖户和畜牧产业带来变化的缩影。

  2009年下半年以来,浙江省针对当前畜牧产业链中饲料、养殖、屠宰、加工等环节主体不同、利益联结不紧等问题,在义乌丰和、萧山农法、建德国贸、丽水三和等10多家合作社开展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试点,作为示范性新型畜牧产业主体加以培育。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农业厅专题召开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会,作为建设浙江畜牧强省的载体和重要措施予以推进。

  什么是新型畜牧产业体系?简单地说就是以主体合作化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组织体系创新,是指同类畜产品生产、经营、饲料、屠宰、加工、其他社会服务等相关环节的企业或小规模合作社等主体,以股份合作为纽带,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种多主体、多层次、多功能紧密联结的畜牧产业组织形式,其本质特征是生产关系上的组织重构,并表现出规模上的“大”和主体形式上的“新”,形成以畜牧业为基础的大畜牧、大农业及大产业这个“整体”。这种新型畜牧合作组织,既不同于传统的畜牧专业合作组织,也不同于“公司+农户”的产销一体化模式,是畜牧业发展的一种全新理念,也体现了合作社发展的一种跨越提升。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长张火法说,新型畜牧产业体系的主要特点是经营主体新、联结形式新、经营机制新、服务内容新。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尽管时间不长,但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推动了畜牧业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了畜牧产业的有机融合,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制约市场竞争力的诸多难题和瓶颈,对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监管带来根本性保障。

  在义乌丰和生猪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朱和周告诉记者,丰和合作社由27家规模生猪养殖场组成,生猪存栏量13万头,占义乌市生猪存栏总量的50%。合作社为社员提供饲料原料和兽药代购代销、生猪销售信息、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推广与指导、疫病防治、食品安全等服务。今年上半年为社员采购玉米5400吨,豆粕670吨,麸皮246吨,为社员销售生猪5.17万头,引进良种母猪400头,公猪15头。

  朱和周说:“下一步,合作社将建设饲料加工与配送中心、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服务中心、生猪安全监管与初检服务中心、良种推广与人工授精服务中心、生猪销售与市场信息服务中心。过去政府部门管理的环节由合作社通过利益链条共同担当起来,实现真正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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