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党组中心组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作者:杨帆 王传群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10月28日下午,江苏省社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省社今后一段时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社党组书记黄宝荣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社党组成员,省社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初步体会。大家认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文化改革发展重要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一次总结过去、规划未来,从战略上对文化改革发展进行研究部署、推动文化建设奋力开拓新局面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在我们面临世情国情党情发生重大变化做出的重大决定,《决定》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提出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是在科学发展新的征程上推进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然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凝聚新共识,谋划新思路,明确新目标,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对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在新起点上推动江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学习讨论过程中大家纷纷表示,要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强化共识,凝聚力量,要把党中央提出的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体现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国发40号文件和苏政发44号文件结合起来,加强学习,深入研究,找准供销合作社工作与文化建设的结合点,进一步弘扬供销合作社人的“四自”精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围绕构建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打造供销合作社文化项目、文化品牌,进一步增强供销合作社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为农服务的实力。

  黄宝荣指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次认识上的大飞跃,是建设文化强国的进军号角,是推进文化建设新纲领。全会指出,当代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这是对文化建设的认识提高到了前所未有高度,全会从时代要求与战略全局出发,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这一目标准确把握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符合客观需要,符合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建立文化强国是时代召唤、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学习全会精神就是要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就如何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黄宝荣强调,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深抓实。第一,党组成员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促进学习真正落到实处。第二,机关党委、各处室、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都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制定实施计划,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第三,要紧扣主题主线,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紧紧联系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把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与学习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国总社学习会精神结合起来,用会议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力推动供销合作事业跨越发展。第四,加强课题研究,深化供销合作社人精神提炼,使供销合作社人精神与新时期江苏“三创三先”精神相吻合,用先进文化来引领供销合作社系统,形成强大的合力,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第五,立足当前,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团结奋进,扎实工作,确保全年目标的顺利实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东部沿海部分省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座谈会和全国总社领导视察我省供销合作社讲话的精神。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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