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国台办宣布开放台湾鲜梨进口大陆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实施首批进口

作者:李寒芳 林甦 许雪毅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资料图片:11月29日,与会者品尝台湾水果。当日,台湾水果(福州)产地直销说明会在福州举行。据介绍,现在两岸开通直航,台湾水果从产地到大陆消费者手中的时间大大缩短,从原来的一星期多到现在的3天。此次采用产地直销的方式减少了流通环节,以释迦为代表的台湾水果价格可比市场价低30%以上,台湾果农生产有望激增50%,收益将提高20%。 许雪毅 摄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14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应台湾鲜梨产销业者的要求,大陆有关方面决定即日开放台湾鲜梨进口。大陆开放台湾水果准入至此已达到23项。 

  杨毅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7日将组织上海果品有限公司实施首批台湾鲜梨进口,福建超大集团随后也会开展此项业务。

  目前已开放的这23种水果包括:鲜梨、菠萝、香蕉、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椰子、枇杷、梅、李、柿子、桃、柠檬、柳橙、火龙果、哈密瓜。

  谈及大陆采购台湾水果问题时,杨毅表示,我们“言必信,行必果”。从跟踪了解的情况看,大陆对台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总体正常,成效正面,履约率很高。但履约率也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因为工业品和日用品的采购通常是履约期为1到3年的长期合同,有时需要根据双方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的情况跨年度、分阶段执行,这也符合商品贸易的客观规律和操作惯例。总体来看,绝大部分大陆企业都在按照双方商定的履约方式和周期,逐步完成对台采购。

  杨毅还应询表示,为更好地服务两岸婚姻当事人,民政部将在近日成立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的辅导和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协同解决有关诉求。

  他说,自两岸民间交流恢复以来,越来越多的两岸同胞喜结良缘。随着两岸民事、商事活动越来越密切,两岸婚姻当事人的有关服务需求也不断增加。该中心还将致力于推动两岸婚姻家庭的交流,为密切两岸婚姻家庭领域的沟通搭建新平台。

  2005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中提出: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问题,事关广大台湾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切实解决。

  同年5月3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受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委托宣布,将台湾水果准入从原来的12种扩大到18种,并对其中10余种实行零关税。

  2006年5月1日起,台湾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大陆市场的品种正式由18种扩大到22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公告,台湾水果准入大陆市场的品种包括:菠萝、香蕉、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椰子、枇杷、梅、李、柿子、桃,以及新增的柠檬、柳橙、火龙果、哈密瓜等。

  2011年12月14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宣布,从即日开放台湾鲜梨进口大陆。至此,台湾水果准入品种已达23种。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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