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合作社“文明服务示范单位” 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自1997年以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遵循“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把创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作为供销合作社加强行风建设,践行为农服务宗旨,树立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14年来,经过1997、2002、2007年三次大的评选和表彰,特别是2007年开展的“文明服务示范单位”10年巡礼活动,总社集中命名了153家“文明服务示范单位”,覆盖了农资、棉花、商场、饮食服务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个方面,在全系统形成了文明服务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2011年5月,总社下发了《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检查督导的通知》,组织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对本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在各省(区、市)自查的基础上,由总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纠风办主任佟宝君同志挂帅,总社监察局牵头组织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合作指导部、棉麻局、农资局等有关部门组成5个检查组,于8月上旬——10月中旬,分赴15个省(区),对各地供销合作社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其中重点检查了54家“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各检查组采取听取省(区)社“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汇报、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现场打分、征求周围群众意见、召开 “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所在地方政府及部门领导、农民群众参加的座谈会等方式,对“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了解。通过各地自查和重点检查督导,总的看,供销合作社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成效明显,有力发挥了服务“三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现将近年来全系统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近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按照国务院纠风办行风建设总体要求和总社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服务“三农”新途径,“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

    (一)在净化市场、诚信经营、主动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理念,努力创建“放心供销”,为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民群众提供物美价廉商品,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农民群众的信任。一是守法经营,净化市场环境。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行业标准,自觉守法经营。青海省农资公司遵守国家和青海省发改委有关农资商品价格的法律法规,凭借每一笔进货的原始单据,在核实成本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确定价格,并在省发改委备案后执行,杜绝了乱定价、乱调价、一物多价等不良现象。黑龙江省倍丰农资集团主动参与、配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红盾护农”、“春雷行动”,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所有经营网点无一例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发生。广西百色供销大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化服务规范,各项证照齐全,获得了卫生A级单位称号,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质量信得过”单位。二是诚信经营,确保农民利益。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核心价值观,纳入企业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江苏省昆山商厦坚持经营商品“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全面推进品牌经营、不经营伪劣商品”为理念,把商品质量作为控制点,强化诚信经营的保障机制。湖北银丰集团通过团购形式,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为棉农提供生产资料,让利于农。在收购阶段实行“二次”返利,与棉农分享流通环节的经营利润,结成利益共同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供销(集团)农资公司坚持诚信为本,积极开展“塑诚信服务,建文明企业活动”,全力打造“一师农资”品牌,树立了企业诚信形象。新疆前海集团棉麻公司以“诚信、务实、创新、高效”为宗旨,以信誉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赢得了客户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推动企业迅速步入持续成长、良性发展的轨道,获得了“国家质量达标合格产品”、“棉花十大知名品牌”等多种奖励。三是建设现代流通网络,保障货畅其流。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强化管理,全力构建安全流通网络,为农民提供放心安全的生产、生活用品。湖北十堰市新合作超市积极发展物流仓储业务,拓宽城乡流通渠道,把质优价廉的日用消费品送下乡,将名优农副产品带进城,兴建了集仓储配送、加工检测、冷链物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物流中心40000平方米,年配送能力30多亿元,拥有直营店150多家。浙江省浦江县供销超市严格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引导农村商店走正道、售真货、树品牌,保证农村消费安全。他们通过改造供销合作社传统网点、吸收农村流通网点加盟、拓展农村流通新业态等方式,稳步推进农村“放心店”工程,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严格按照“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台帐、一项承诺”的“五个一”标准,对放心店实行“统一形象,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的“五统一”管理,使“放心店”运行有章可循,确保农民在“放心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二)在践行宗旨、文明服务、积极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始终保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本色,积极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在助农增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着力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针对近年来农村流通新特点,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发挥供销合作社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现代流通网络,着力帮助农民解决困扰生产、生活的买难、卖难问题。各地农资经营单位发扬“背篓精神”和“扁担精神”,不辞辛苦,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把农民急需的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送到田间地头,把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销往城市。湖北省农资公司在每年春耕生产期间,及时将适销对路、质优价廉的农资商品配送到各经营网点,延长营业时间,全天营业,做到农民随来随买、车辆随叫随装。贵州省都匀市供销茶叶有限公司依托企业优势,引导茶农兴办茶叶专业合作社,对入社社员进行技术指导,培训茶农提高加工水平,利用公司品牌进入市场,解决了茶农“卖茶难”问题。湖南银华棉麻产业集团在棉花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实行“三不”政策:不拒收、不打白条、不压级压价,解决农民卖棉难问题,被省长称为政府的“御林军”。二是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立足“三农”,积极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四川广元市农资公司一手抓农资经营,一手抓优质服务,建立了农化服务中心,安排两名农科专业大学生专职从事农化服务,并聘请了土壤、肥料、农药方面的5名专家作为顾问,定期出版《广元农资科技》刊物,编印《农化服务手册》,通过农资连锁店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几年来,农化服务中心开展送科技下乡65次,印发技术资料6万多份,举办农技讲座38场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48万亩,指导和帮助农民科学种田、科学施肥用药。该公司还自主研发了“农村信息服务系统”软件,设置了农化服务、便民服务等十余个功能模块和五十多个小栏目,农民用手轻轻一点,就能查到种植农作物的配方施肥方案,了解农产品供销方面的信息等。目前,该系统已广泛应用于农资配送中心、连锁店、庄稼医院等地点,深受农民欢迎。山东省滕州市农资公司在小麦和马铃薯主产区建设测土配方示范田4000余亩,采集化验土样1200个,提出配方施肥建议800个,发放明白纸、宣传单1万余份,扩大了供销农资的社会影响。三是帮助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积极帮助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解除农民生产的后顾之忧。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积极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建设农产品基地等方式,增强农民在市场营销中的话语权,帮助他们增产增收。湖北省银丰集团兴办棉花专业合作社,构建服务平台,向棉农传授植棉技术,指导棉农科学种棉。他们通过短信、宣传资料、上门口述等形式,及时传递国家棉花产业政策,帮助棉农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在2010年棉价大幅波动情况下,得益于公司的指导帮助,入社棉农及时避免了棉花市场风险。河南省林州市石板岩供销合作社依托当地特色农业,引领农民建设山楂、核桃、花椒、药材4大农产品基地,成立林果药材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进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并且将售后利润全部返还给农民。黑龙江省庆丰农资集团领办昆丰大豆专业合作社,吸纳社员6万户,使用大型机械深耕细作,测土施肥,大大提高了大豆产量,有效地增加了种植效益。2010年,昆丰大豆专业合作社合作经营面积200万亩,实现产值12亿元,帮助农民社员户均增收6000元。

    (三)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影响力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自我加压,力求卓越,高标准,严要求,涌现出一大批示范作用强、老百姓口碑好的先进典型,有力地提升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形象。一是锤炼了队伍。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注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大力开展职工队伍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湖北省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着力打造凝聚力、文化力、人才力三大工程,引导职工在为企业发展做贡献的同时实现自身进步和发展,强化了职工的主人公地位。公司每年都开展星级服务评比活动,综合考核员工素质,激发了职工创先争优热情。广西百色供销大厦是一个青年员工居多的单位,他们结合自身实际,以职业文明为核心,以立足本职、敬业守信、无私奉献为理念,以建设“学习型”、“奉献型”单位为思路,把创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作为凝聚青年、带领青年服务社会的有效形式。多年来,大厦连续获得了总社、团中央以及自治区和百色市的多种荣誉称号。他们还和百色武警警通中队、百色市消防大队结成“警民共建”单位,携手共创文明之花,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了广大青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树立了供销合作社新形象。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通过严格管理、热心服务、打造品牌,树立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良好形象。江苏省物联再生资源利用公司严格遵照“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坚持实行回收人员持证上岗,建立起覆盖全省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实现了从“单一回收”到“回收、利用、再制造”的转型。同时,他们对货场废旧物资回收流程实行全程监控,做到违章必查、违法必究,推动当地再生资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树立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湖南省银华棉麻产业集团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公司所拥有的“银华”牌棉花已成为湖南棉花在市场上的代言品牌,有着优质的信誉和良好的口碑。甘肃省永昌县供销合作社加快经营门店改造,在连锁配送中心、日用品销售门店、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等处统一悬挂供销合作社标识,经营环境焕然一新,当地群众相互传诵“新供销社回来了”。三是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影响力。通过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供销合作社以“精神文明”促“物质文明”,自身实力不断增强,影响力和社会地位不断提升,各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黑龙江倍丰农资公司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农资流通企业,在黑龙江省内市场占有率80%左右,在省外乃至全国也有很强的影响力。2008年该公司为保障黑龙江省磷复肥供应,主动放弃利润,承担亏损,带头降价保障市场,受到省政府领导的高度称赞。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利用“新网工程”资金,围绕主营业务,建设了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功能强的项目,实现了购销扩大、资产增值、为农服务功能增强的目标,促进了农民增收,受到了农民广泛欢迎。         (四)在投身公益、维护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践行供销合作社为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扶贫济困、服务社会的合作社价值理念,积极倡导“服务奉献、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扶危救困,彰显合作社人本色。在2008年突如其来的汶川特大地震中,处于地震中心的汶川县供销合作社7人遇难,财产遭受巨额损失,但他们牢记供销合作社人的职责,在灾区商业设施损失惨重、物资装备极其短缺的情况下,他们顾不上丧失亲人的悲痛,立即投身到抗震救灾当中,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千方百计地组织矿泉水和方便面等物资提供给灾民,安置附近群众到供销合作社市场内避难。在震后恢复重建中,他们积极组织化肥、农药等农资货源,加快调运,让利销售,提高服务质量,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地震后的第二天,四川省老邻居商贸连锁公司就在灾区开阔地带搭起帐篷或撑伞营业,保障灾后物资供应。他们克服各种困难,确保重灾区都江堰、彭州市的448家“放心店”80%及时恢复营业,为灾区百姓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四川省泸县农资公司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文明向上、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文明风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向汶川抗震救灾、舟曲抗击泥石流捐款捐物,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义务献血活动,着力营造供销合作社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帮政府所急,解农民所难。贵州省镇宁县供销合作社家电超市是国家实施“家电下乡”惠民工程在镇宁县的唯一中标企业,在实施“家电下乡”工程项目过程中,企业简化办理手续,为购买家电的农民代审代垫补贴费用,2010年以来,每月由企业垫付的补贴款达13万元。企业壮大后,不忘回报社会,积极支持政府再就业工程,想方设法创造新的劳动岗位,招聘返乡农民工、城镇待业人员和复原退伍军人再就业,为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同时,他们还拿出资金支持公益事业,赞助失学辍学儿童,2011年,向社会各项事业捐款捐物累计达16万元。贵州省金沙县安底供销合作社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读书优先调剂股金,并发动员工捐款捐物资助贫困中小学生完成学业。自1999年开展助学活动以来,安底供销合作社已资助20多名贫困学生完成了学业。该社还调剂股金2万多元,为茶园乡齐心村村民修建提灌站,解决了村民300多亩稻田的灌溉问题,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积极提供社区综合服务,维护社会安定。各地“文明服务示范单位”针对农民和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新变化,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社区综合服务,对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文明社区进行积极探索。江苏省江阴市南闸镇龙游社区服务中心是由供销合作社于2006年牵头兴办的,总面积近7000平方米,集购物、教育、健身、办公、休闲、娱乐、医疗于一体,建有农资超市(内设庄稼医院、农技咨询)、日用品超市、社区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服务站、警务室、党员活动室等,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一站式服务,缩小了乡村与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营造了社区居民和谐共处、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沈阳市玫瑰大酒店高度重视安全经营,针对酒店消防设施落后的情况,近年来他们投入巨资,新建和改造了消防安全设施。在2011年的消防突击检查中,玫瑰大酒店各项消防措施全部达标,得到了消防部门的积极评价。“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发展不平衡。一方面表现为数量上不平衡,不同行业、不同区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数量悬殊。2008年授牌的153家“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中,农资企业、商场占比分别达30%左右;而棉花、餐饮等行业占比分别只有5%、3%。从区域来看,有的省份拥有“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数量较多,而有的省份偏少。另一方面表现为质量上不平衡,通过检查督导发现,大部分“文明服务示范单位”能发挥示范作用,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欢迎。但也有少数单位满足于已有成绩,文明服务工作没有新起色,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二是一些“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情况变化较大。有的是改革改制后单位名称、性质发生了变化,有的是经营范围、经营业绩发生较大变化,有的是人员、机构发生了变化,难以起到文明示范作用。三是文明创建活动和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两张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单位未能实现文明服务工作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的体会通过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们有以下体会: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前提。国务院纠风办一直对总社“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舞和鞭策;总社党组高度重视“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和指示,并从精神上、物质上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给予支持和保障;各级供销合作社将“文明服务示范单位” 作为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加以推进。实践证明,各级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着力推动,是抓好抓实“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的重要前提。第二,严格自律、诚信经营是关键。“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作用发挥的好坏,关键要靠自身的努力。在同样条件下,有的单位文明服务工作做得好,有的做得的不够;即使是同时授牌的“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经过一段时间后也出现了分化,有的继续保持“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本色,有的却落伍掉队,不能发挥文明示范作用。主要原因还在于自身素质的提升和工作的创新努力。实践证明,“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只有从思想上严格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行动上严格自律,诚信经营,热心服务,才能始终赢得社会的认可和肯定,保持持久发展的内生动力。第三,制度规范、标准引导是保障。总社制定并严格执行“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加强对文明服务创建活动的规范和引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总社“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把日常文明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总结和提高,形成规范、有效的制度,统一规范,统一标准,推动了文明服务示范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实践证明,文明创建活动只有严格标准,健全制度,避免随意性和临时性,才能形成“文明示范单位建设”的长效机制。第四,政府认可、群众满意是目标。供销合作社是党委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又是立足“三农”、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供销合作社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一方面是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更好地实现为农服务宗旨的需要。加强供销合作社“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必须以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农民群众的认可为目标,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需要不需要”为自己开展经营活动的衡量标准,这样才能保证文明服务创建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三、加大创建力度,深入推进“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加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树立供销合作社自身形象的必然要求。多年来,供销合作社在“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肯定,但离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距离。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以往“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把“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推向深入,更好地实现为农服务的宗旨。一是加强宣传,典型带动。“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是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工作,应纳入供销合作社工作总体安排,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增强各级供销合作社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运用“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检查督导成果,在《中华合作时报》等报刊开辟专栏,选登一批先进性、示范性强的“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事迹,在全系统进一步塑造文明服务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业务,推进工作。为更好地促进业务工作和文明创建的有机结合,切实解决“两张皮”问题,将对已授牌的“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与全系统“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支持挂起钩来,同等条件下,对“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在项目资金上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促进“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加强管理,优胜劣汰。加强对“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的监督管理,不能一次授牌,一劳永逸。要在今年检查督导的基础上,明年对全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按照新制订的行业文明服务示范标准严格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及时组织整改或摘牌;对新涌现的文明服务先进单位,进行评审表彰,授予“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称号。通过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促进“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持续发展,切实发挥“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的表率带动作用。四是完善机制,力求长效。为落实2011年全国纠风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社制定出台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行风建设的意见》。下一步,要以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的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不断增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把“文明示范单位”建设情况作为业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内容,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形成文明服务和业务工作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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