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行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 来源: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行风建设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加强行风建设,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反映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供销合作社是立足“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着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责,传送着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怀,发挥着联系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风建设,对“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供销合作社行风建设,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目标要求加强供销合作社行风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风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创建“放心供销”。要突出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特色,紧紧抓住供销合作社系统主要行业和领域,以建设“放心供销”为总目标,以创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为载体,加大行风建设力度,为广大农民和居民群众提供放心周到的服务和产品,打造和树立供销合作社新形象,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助农增收,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放心农资”新体系农资经营领域要以探索并逐步建立质量追溯体系为突破口,以进一步打造“放心农资”为目标,大力推进诚信经营,积极开展售后服务,加快形成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农资销售、服务新体系,切实为农民提供优质、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和服务。探索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加强与中国科学院的联合与合作,在全系统建立健全农资质量追溯体系,运用科技手段,建立和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及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对农资流通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完善农资质量的可追溯机制,实现“事后打假”和“事前预防”、“人力打假”和“科技打假”的有机结合。不断加大打假扫劣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假冒伪劣农资的经营销售。以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和重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成员作用,积极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农资打假扫劣专项活动,净化农资市场环境;配合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农资制假、售假案件查处力度,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系统和全社会通报曝光,形成行业、社会和舆论三位一体的监督,健全打、防、治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以测土配方施肥为主要内容的农资销售服务体系。农资经营企业要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由农资销售向农资服务延伸。扎实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选派得力农技人员下乡,帮助和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大力开办庄稼医院,形成对农作物施肥保健和防虫治病为一体的有效机制;积极开展田间试验示范,帮助农民了解掌握农资产品的特点、效果、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提高肥(药)效,降低成本,实现增产增收。

    三、建立健全“诚信棉花”新机制棉花经营领域要以服务棉农、棉企为宗旨,以完善“诚信棉花”经营服务机制为目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推进以行业自律为己任的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棉花行业“黑名单”制度,健全棉花经营企业警示目录,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涉棉企业诚信经营;充分发挥棉花行业协会作用,搞好行业自律,建立和完善棉花贸易规则,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企业在市场运行中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履约、不守信以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问题。对涉嫌欺诈经营的国外棉商,要积极开展国际索赔和质量追溯工作,切实维护国内棉农和棉企利益。不断完善以棉花预警系统为内容的行业服务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棉花预警系统,大力整合行业信息资源,积极探索建立公益性、经济性和公正性的中国棉花信息系统。及时了解和提供棉花种植、市场行情、产量预估、气象影响等信息,为国家对棉花生产调控提供依据,为棉农和棉企提供服务,防止棉花价格和种植面积的大起大落,避免棉贵伤企和棉贱伤农;加强行业调研,推动出台相关行业扶持政策,保护棉农和行业利益;引导系统棉花企业积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维护棉花市场稳定;积极推进棉花现代仓储物流体系建设,保障棉花生产和纺织企业供应,保护棉农和棉企利益;建立和完善数据库管理、维护、更新的保障措施和制度,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形成全系统信息共建、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

    四、积极创建再生资源“绿色产业”新工程再生资源领域要以维护国家重要设施安全为重点,以创建“绿色产业”为目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标准,提高资源再生水平,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建立以维护国家设施安全为核心的物资回收机制。以保证国家重要设施安全为重点,坚决杜绝被盗电线、电缆、市政设施等物资流入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决不为盗卖国家重要设施行为提供便利,形成以维护国家设施安全为核心的物资回收机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管理,严格物资回收标准。对盗卖、收购国家重要设施物资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努力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加强以提高素质为目标的从业人员培训。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实现系统内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对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序发展发挥引领和排头兵作用;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行业管理优势,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规范经营,不断提高再生资源队伍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再生资源行业标准化建设,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服饰,统一计量器具、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标准,建设规范的回收站点,着力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利用水平。着力解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规模偏小,回收和初加工技术落后,利用率不高,导致二次污染的问题,确保周围居民健康和环境安全。大力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确保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基本回收,并实现流转的规范化和集中处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充分运用其示范和辐射效应,提高再生资源行业的绿色环保水平。

    五、大力建设日用品“消费安全”新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领域要以连锁经营、区域配送为载体,以实现农村消费便利、安全为目标,大力建设农村日用品“消费安全”新网络,为农民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村消费质量和水平。维护农村消费市场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理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消费市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健康安全;大力推进农村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为农民提供货真价实商品;着力加强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规范农村市场食品流通秩序,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点),探索建立农村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广泛运用连锁经营、区域配送等现代流通手段,构建安全、放心的农村流通网络体系,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生活用品。积极开展农村双向流通。广泛组织货源,开展连锁配送,把农民急需的生产、生活用品送到手中,让农民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积极开展农产品收购,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实现助农增收;深入拓展服务领域,大力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镇综合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卫生洗浴、婚丧嫁娶等全方位服务,解政府所难,帮群众所需。

    六、推动“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上新台阶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所有行业都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要总结经验,严格标准,拓展领域,强化管理,推动文明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坚持标准,严格考核。按照新制订的农资、棉花、商场、饮食服务、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和再生资源等行业的文明服务示范标准,加强动态管理,严格督导考核。对达不到标准,不能发挥示范作用的要及时组织整改或摘牌;对新涌现的文明服务先进单位,要组织好评审表彰。坚持优胜劣汰,推动创先争优,进一步提高文明优质服务单位的质量和水平。强化服务,做好表率。“文明服务示范单位”要自觉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切实发挥为农服务表率作用,努力为创新社会管理、保障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要自觉接受政府指导,倾听群众呼声,急群众所急,想政府所想,为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千万万的居民提供文明优质服务。融入业务,共同发展。“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要自觉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实现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要加大对“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的支持力度,把“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与“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挂起钩来,在同等条件下,财政扶持项目和资金要向“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倾斜;把“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在全系统形成你追我赶、文明服务的优良氛围,推动全系统行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七、把供销合作社行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当前,供销合作社正处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着力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时期,进一步提高行风建设水平,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为农服务宗旨,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各地供销合作社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行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一要高度重视。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以党风带政风,以政风促行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带动社会风气,把行风建设纳入党风、政风建设的整体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统一安排;要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推动本系统、本单位行风建设不断深入;要加强对行风建设的考核评价工作,把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履行行风建设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业务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坚决消除把行风建设作为“软指标”,可抓可不抓的错误认识。二要加强领导。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业务单位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级(含)以下供销合作社要有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相关责任;要建立和完善供销合作社行风建设工作网络,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形成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加强行风工作队伍建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为他们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三要宣传引导。要深入总结供销合作社开展行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和宣传正面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风建设不断深化优化;要加强合作社文化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扶贫济困、公平正义、服务社会的价值理念;要大力宣传新时期供销人艰苦创业、诚实守信、服务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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