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背景介绍

作者: 来源:合作指导部供稿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2009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第64届会议通过决议,宣布2012年为国际合作社年,这是联合国成立近70年来首次确定的有关合作社的国际年。国际合作社年的确定,肯定了合作社在全球范围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为世界各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肯定了合作社在消除贫困、促进就业、应对危机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充分体现了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政府对合作社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大会决议呼吁各国要采取措施为合作社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对合作社创造就业机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认识。国际合作社联盟秘书长古尔德指出:“这是一次我辈有生之年绝无仅有的充满潜力的机会。我们有责任发挥其最大效能,在本世纪重树合作社的形象。”

  合作社自19世纪诞生起至今已有近170年的发展历史,在世界各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国际合作社联盟(ICA)成立于1895年,是全世界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目前在96个国家拥有258个会员组织,社员总数超过10亿,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根据联合国统计,“目前全世界有近30亿人,约占全球人口的1/2,依靠合作社企业生存。合作社提供着1亿多人的就业,比全球跨国公司提供就业的总数还多20%。”

  为了办好此次国际合作社年,联合国和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发布了“促进合作社企业,建设更美好世界”的活动口号和相应的标识,号召各国成立由政府、合作社和社会各界组成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国家合作社年活动。2011年10月31日联合国在召开大会期间专门举行了全球合作社年正式启动仪式。国际合作社联盟也于2011年11月26日在墨西哥召开的全球大会上举办了国际合作社年启动仪式,并通过世界主流媒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全球性广泛宣传活动,希望通过提升全社会对合作社社会经济作用的认同,促进更多新的合作社涌现,建立更有利于合作社发展和成长的政策法律环境。

  中国合作社诞生于20世纪初,新中国成立后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供销合作社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起来,机构网点遍布城乡,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领域不断拓展,作用日益增强。中国供销合作社作为我国规模最大、体系最完整、影响力最强的合作社,始终以服务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为宗旨,是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中国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作用,多次出台文件,制定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要求供销合作社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国务院批准于1985年代表中国合作经济组织加入了国际合作社联盟,并从1997年起长期担任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和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地区主席,在国际合作社运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享有很高的声誉。

  国际合作社年是当代世界合作社运动的一件大事,恰逢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5周年。为响应联合国和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号召,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有关部门和多个单位将共同组织开展“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系列活动,普及合作社知识,宣传合作社理念,促进我国合作社事业发展。

  (合作指导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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