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业合作社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于1957年成立,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社及其集体工业经济联合组织组成的集体所有制经济联合组织。总社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把集体企业真正办成职工(社员)自己的企业要求,组织、推动城镇集体(合作)企业改革与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组织指导发展新型的集体企业、合作制企业及家庭手工业,吸纳就业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互助合作活动,为成员单位提供供销、技术、信息、资金融通、法律咨询、人才培训等各项服务,帮助其提高素质和整体效益等。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及其所属各级联社已逐渐成为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和组织者,集体经济政策的建议和协调者,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维护者,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服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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