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2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作者:人事部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2012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码   姓 名    准考证号码   姓 名
  196139361526  周立博    196171301406  祝 涛
  196134040709  李 晨    196137011029  黄常伟
  196132352022  徐宗平    196147021002  姜丽萍
  196132284022  龚莉红    196170880801  刘 静
  196170261208  孙运波    196139604303  刘志先
  196132433416  李 超    196137062426  李 敏
  196170920521  田亚男    196135512310  徐 辰
  196137052325  宋 伟    196132287103  关云志
  196132362102  万寅娇    196137054501  刁大伟
  196132432825  许丽丽    196171401704  郭丽娜
  196141220810  李敬伟    196139671315  王 扬
  196132280630  杨雅欣    196121371027  张世达
  196139604225  张 波    196137031714  李庆娣
  904147031130  张少寅    914139480503  邹 琳
  913170950616  徐德馨

  人事部人事工作科员职位(0801001001)面试最低成绩为119.7分;

  合作指导部(法制工作办公室)文化建设处宣传工作副主任科员职位(0801002001)面试最低成绩为110分;

  直属机关党委群工处党群工作科员职位(0801004001)面试最低成绩为123.8分;

  离退休干部部政工处服务离退休老主任工作科员职位(0801005001)面试最低成绩为101.4分;

  离退休干部部服务处服务离退休老同志工作科员职位(0801005002)面试最低成绩为115.9分;

  监事会办公室综合工作副主任科员职位(0801006001)面试最低成绩为113.1分。

  二、面试确认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xzskl_2012@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一律为“某某某确认参加XX部局XXXX(职位代码后4位)职位面试”。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总社人事部人事一处进行资格复审(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编为100801。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复印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3、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考生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准考证复印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3、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明,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考生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2月23日、24日

  面试地点:石化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民族文化宫北)

  五、报到时间及携带材料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2日上午9点至12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相关原件到总社机关办公楼(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民族文化宫东,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一号楼)322房间报到。

  六、体检、考察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七、其它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报到并参加面试。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电话:010-66050305、66052905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