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供销办字〔2011〕64号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社务信息工作,推进社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供销合作社系统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务信息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是各级党委政府了解掌握“三农”工作和供销合作社情况、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各地供销合作社交流工作、把握全局的重要参考。做好社务信息工作是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是强化服务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社务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被上级部门采用信息逐年增加,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和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提供了重要参考,为各级供销合作社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提供了重要服务。但是,随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社务信息工作还有很多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对信息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针对性和典型性不够、质量不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社务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各级党政机关反映供销合作社工作情况,提供重要商品的市场变化,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社务信息工作的总体要求

  社务信息工作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和及时、准确、全面原则,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实现社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信息上下传递、横向交流的渠道更加通畅,社务信息的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成为各级党政及供销合作社领导了解情况、开展决策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抓手,成为供销合作社系统交流情况、共谋发展的可靠基础和重要手段。

  三、提升社务信息工作水平

  社务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三农”和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结合各级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和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和报送信息。

  (一)要努力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及时,就是要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善于捕捉突发和苗头性信息,并在第一时间整理报送,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得瞒报、虚报。准确,就是要确保信息真实性,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全面,就是要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反映事情的全貌,同时要坚持喜忧兼报的基本要求,切忌报喜不报忧。

  (二)要更加突出信息报送重点。继续跟踪各地贯彻国务院40号文件的新政策、新举措,及时反映各地改革发展的新经验、新典型;密切关注农资和棉花两大业务的市场变化,关注各地在促进农民增收、搞好鲜活农产品供应、发展产销对接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等。

  (三)要积极拓宽渠道和视野。在重视和加强传统业务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的同时,积极向主管协会所涉行业及其他领域拓展,努力拓宽信息来源,丰富信息报送内容,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除了一般的业务信息和动态信息,要及时发现、总结、报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

  (四)要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和综合提炼。鼓励和支持信息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信息调研。信息调研要注意成果转化,及时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切实发挥信息服务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要加强对信息材料的提炼整理,突出重点,简明清晰,切忌空话、套话。

  四、加强社务信息制度机制建设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重视自身社务信息工作网络的建设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级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健全社务信息工作职能,强化人员配备和后勤保障,构建上下贯通、覆盖广泛、高效迅捷的社务信息工作网络。要探索建立健全及指导管理社务信息工作网络的制度和办法,规范指导相关工作。总社要加大对各级供销合作社社务信息工作网络建设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力度。各省级社除了自身向总社报送信息外,还要对所辖的总社信息直报点的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指导督促,今后信息直报点的信息采用积分同时计入所在地的省级社。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总结并积极完善社务信息工作制度,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社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努力推动社务信息工作走向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的轨道。

  (一)完善信息直报点制度。总社信息直报点制度实行以来,信息报送工作总体较好,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为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从2012年开始对总社信息直报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并与考核奖励相挂钩,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信息直报点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二)完善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在完善积分考核基础上,总社办公厅要进一步做好每两个月一次的信息采用情况通报,督促各地供销合作社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三)完善信息报送要点发布制度。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息报送要求,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今后总社办公厅每季度发布一次信息报送要点,指导各地供销合作社的信息报送工作。

  (四)完善重要信息约稿制度。对于上级部门和总社关心关注的重要工作,总社办公厅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约稿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

  (五)建立与信息中心的指导协调制度。要进一步重视发挥总社信息中心在信息传播和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对于信息中心开展的社务信息工作,在经费、设备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加强社务信息工作领导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社务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规划制定、考核奖励及经费保障,推动社务信息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社务信息工作作为各级供销合作社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对社务信息工作的领导、部署和落实。要经常过问社务信息工作,切实解决社务信息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总社要定期组织召开系统的社务信息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工作,交流各地经验,探讨加强社务信息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研究部署下一步的社务信息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重视和加强社务信息队伍建设,将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安排到相关工作岗位,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社务信息队伍。要重视对社务信息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为相关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创造条件。要积极开展针对社务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将其纳入总社培训计划统筹安排。

  (三)加强规划制定。社务信息工作作为各级供销合作社的重要职责,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切实做好近期和远期规划的制定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社务信息工作扎实、平稳、有序推进,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

  (四)加强考核奖励。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研究探索针对辖区内供销合作社的社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通过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调动各地供销合作社做好社务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通报表扬的同时,可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努力为社务信息工作创造宽松有利的环境和条件。社务信息工作所需会议、培训、表彰奖励等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日常工作中其他必要的支出也要给予保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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