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建设银行《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工作的通知

供销厅经字〔2011〕90号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关于做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建设银行《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工作的通知

供销厅经字﹝201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

  为了适应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新阶段对金融服务和资金的新要求,破解制约供销合作社发展的融资难题,今年11月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在与交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又与建设银行签署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寻求金融机构的支持与合作。

  《协议》规定,建设银行每年将向供销合作社系统提供一定规模的授信额度,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系统所需的合理资金需求,为供销合作社企业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活动、技术升级改造等提供融资、支付、结算、代理方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同时积极开发新产品以满足系统提出的合理的金融业务需求,为系统提供授信、结算、金融同业、投资银行、现金管理、外汇、企业年金、供应链、私人金融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为了将《协议》落到实处,经总社与建设银行总行研究商定,可先从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与建设银行的分支机构授信业务对接开始,由当地建设银行对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进行授信评估,确定授信额度,研究开发适合供销合作社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明确业务联系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主动与当地建设银行取得联系,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提出合理的融资申请和金融服务需求,配合建设银行做好授信评估及有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研究开发。

  请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将负责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与当地建设银行沟通情况及时报送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刘喜成   王湛

  联系电话:010-66050795   66050699

  传真电话:010-66050795

  电子邮箱:liuxicheng@chinacoop.gov.cn

  wangzhan@chinacoop.gov.cn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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