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福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闽供联2012〕15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的通知》(供销合字〔2011〕62号)精神,省社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福建”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大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推动我省供销合作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年二月十三日
 
 
“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福建”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的通知》(供销合字〔2011〕62号)要求,有力推动我省供销合作社开展好“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福建”系列活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联合国确定2012年为“国际合作社年”,并发布了“促进合作社企业,建设更美好世界”的活动口号。经国务院同意, “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成立了工作委员会,确定了“合作社,幸福你我他”活动口号。全国总社还于1月14日与农业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在北京举行了“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启动仪式。我省组织开展本次活动,要紧扣活动主题,与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107号),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全面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相结合;与庆祝省社成立60周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5周年的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推动我省供销合作社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二、活动名称、口号
活动名称:“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福建”。
活动口号:“合作社,幸福你我他”。
三、活动内容
我省供销社要积极参加全国总社举办的“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的相关活动,同时按照隆重、务实、有效、节俭的原则,组织开展一系列纪念、庆祝和宣传活动。
(一)围绕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服务“三农”的新成效、新经验,大力宣传合作社在服务城乡中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大力宣传合作社在长期为农服务中形成的拾遗补缺、服务基层的奉献精神,始终恪守的货真价实、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始终坚持的坚韧克难、甘于清贫的俭朴精神,不断提升合作社的社会形象,切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在省社政务网、农产品信息网、《福建供销工作信息》和《福建供销合作经济》开辟专栏,积极宣传近年来我省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普及合作社知识,宣传合作社价值,弘扬合作社精神。
2、结合庆祝省社成立60周年活动,在《福建日报》作专版宣传,组织文稿10篇(省社林少雄主任、各设区市社各1篇)和若干张图片,展示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成就和亮点,扩大供销社的社会影响。
3、在7月份“国际合作社日”期间,省社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各级供销合作社办公大楼和全省系统基层网点制作和悬挂国际合作社年标识、宣传标语和横幅等,以多种形式扩大供销合作社影响。
(主办部门:省社办公室,协办单位:省社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直属企业处,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二)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合作社知识教育培训活动。省社计划今年11月份举办市、县(区)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培训班、5月份举办示范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培训班等,把合作社知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务院40号文件和省政府107号文件作为学习培训重要内容,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供销合作社地位、作用的认识,加深对合作社政策与理论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搞好供销合作事业的信心,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主办部门:省社人事教育处,协办单位:省社办公室、财务会计处、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三)形式多样,深入开展理论研讨活动。由福建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主办,以“合作社理论创新与跨越发展”为主题,在系统内开展一次征文和理论研讨活动,评选优秀论文,促进合作社理论与实践创新,为推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服务。
(主办部门:福建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协办单位:省社各处室,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四)培育典型,开展评先表彰活动。
1、认真做好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为供销社成为三个“重要力量”注入新活力。
2、组织开展示范基层社、示范专业合作社评选表彰工作,以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供销合作改革发展事业中去,加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3、组织开展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先表彰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圆满完成。
(主办部门:省社合作指导处,协办单位:省社人事教育处,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五)明确目的,大力发展合作社。要通过开展系列宣传和庆祝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合作社、关注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加入合作社,促进基层社建设,加快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
(主办部门:省社合作指导处,协办单位:省社各处室,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四、活动要求
为了加强对国际合作社年活动的领导,省社成立“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福建”活动领导小组,由省社党组书记、主任林少雄任组长,省社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剑华和省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恢先任副组长,成员为省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会计处、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农资管理办、直属企业处、监察审计室、机关党委负责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合作指导处。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开展国际合作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主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方案,成立相应的机构,确保活动落到实处。要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纪念和庆祝活动,在普及合作社知识上下功夫,在宣传合作社价值上下功夫,在扩大合作社影响上下功夫,在促进合作经济发展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我省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发展。
 
 
 
 
 
 
 
 
 
主题词:国际合作社年 活动方案 通知
抄送:全国总社,省社领导,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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