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开展“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
活动方案
 
2009年12月,联合国大会第64届会议通过决议,宣布2012年为国际合作社年。联合国和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号召各国成立由政府、合作社和社会各界组成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纪念庆祝活动。为积极响应联合国和国际合作社联盟号召,宣传合作社价值,扩大合作社影响,促进合作经济发展,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2012年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冀政[2010]70号和冀办字[2011]105号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合作社知识,宣传供销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坚持合作制的原则,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强力推进“两大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我省供销合作社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活动名称: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
活动口号:合作社,幸福你我他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2012年5月,在正定瑞天大厦广场举办庆祝国际合作社日宣传活动。
(二)2012年7月,召开全省供销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期间,举办“合作社之家”文艺汇演。
(三)2012年9月,在廊坊农产品交易会期间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型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活动。
(四)2012年11月,举办“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摄影、书法、绘画展。
四、组织领导
省社成立“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领导小组,张彦惠同志任组长,刘军、郭志江、崔葆林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办公室、综合业务处、财会处、合作指导处、流通网络处、服务中心、社团管理处,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处,其下设宣传组、业务组和组织组。
五、具体要求
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2012年•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活动方案,搞好各项活动。要严密组织、精心筹划,结合推进“两大重点工程”,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各地将活动情况及时反馈省社合作指导处。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