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工作的通知

供销财资字[2012]16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要求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对做好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执行新《规则》的重大意义。原《规则》是1996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近年来,随着财政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不断深入,原《规则》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在当前形势下,执行新《规则》具有重大意义,不但适应了新时期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需要,而且更加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统一财务核算标准,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处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更加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更加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要加强对执行新《规则》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将执行新《规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掌握新《规则》相关知识;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为顺利执行新《规则》提供基础保障。
    三、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新《规则》。各单位应当抓紧做好新旧财务规则的衔接工作,以实现平稳过渡。凡是财务核算不符合新《规则》的单位都要及时整改,确保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新《规则》。
    四、要把贯彻新《规则》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密切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合力,确保新《规则》在我系统得以顺利执行。
    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新《规则》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总社财会部。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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