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供销合作职教学会2012年度职业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有关院校: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供销科联字[2011]7号)文件关于大力发展行业职业教育的要求,为进一步总结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经验,探索供销合作社企事业单位与职业学校共同组建行业或区域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集团,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经研究,决定设立“供销系统院校集团化办学”的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办法如下:

  1、职业教育专项课题列入总社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或课题组自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学历。

  2、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全国供销合作职教学会2012年度研究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

  3、课题可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为1-2年。研究成果必须有所创新,符合学术规范。

  4、课题评审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所有申报课题将通过资格审查、匿名初评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和申请者所在单位两年申报资格。

  5、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等),请登录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网址:www.zjiet.edu.cn)。

  6、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4月16日止。申报单位须在截止日前将《申请书》(附件一)、《活页》(附件二)、《课题汇总表》(附件三)电子版发到评审电子信箱kyc1317@vip.163.com;并将《申请书》一式2份,所附《活页》一式5份报送至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申报评审费每项200元。各院校在上报材料时将评审费汇至以下帐户或现金交付,汇款请务必注明所在单位及“总社2012年度职业教育专项评审费”。

  7、联系方式

  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东区学林街280号

  邮政编码:310018

  收件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联系人:汪丽薇、池金米

  联系电话:0571-86929835、86929982

  开户行: 工行高新支行

  账户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帐    号:1202026209900048246

                  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9日

  附件:(下载全部

  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课题申请书

  附件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课题申请书活页

  附件3:全国供销合作职教学会2012年度职业教育专项课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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