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入库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供销厅经字〔2012〕43号

作者:投资管理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供销经字[2012]2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实施,为扎实推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项目库建设工作,做好首批入库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和管理。项目库建设是促进供销合作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引导和推动全系统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意义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处室、专人负责项目库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二、抓紧启动项目库建设。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遵照《办法》,结合实际,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尽快启动本级项目库建设,实现与总社项目库的有效对接。
三、做好首批入库项目申报准备。按照总社统一安排,首批入库项目申报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的项目范围和相关要求,提前做好项目收集等入库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四、入库项目申报使用统一软件平台。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系统5月底前开发完成,即可投入使用,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拟于6月初举办专题培训班,部署项目库建设和申报工作,并对软件使用进行培训。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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