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宝君到北京市社调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作者:周朝武 来源: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根据中纪委关于加快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努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4月27日,总社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佟宝君到北京市社专题调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监察局局长陈日升、副局长黄道新、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刘景霞等陪同调研。

  北京市社理事会主任符敬群汇报了市社的工作情况,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蔡小祥向宝君同志一行详细介绍了北京市社按照北京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佟宝君对北京市社的改革发展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在符敬群主任等领导班子带领下,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走出了一条城市供销合作社快速发展、科学发展的新路子,为全国城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积累了经验,特别是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做到“多挣钱,不出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可喜可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对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对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北京市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决策部署,先行先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在全系统推进这项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

  佟宝君强调,供销合作社作为立足“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着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总社每年分配、使用的中央财政扶持资金有十几亿元之多,同时各地党委、政府给供销社的配套扶持资金也高达几十亿元。另外,各级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还直接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可以说,供销合作社面临的诱惑更多,发生问题的几率和风险更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地大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象北京市社那样,既要多挣钱,又要不出事。今年年初,总社党组已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列为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准备在总社及直属单位全面铺开,这必将对加强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总社将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明确岗位、部门职责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客观评定风险等级,严密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到实处。

  佟宝君指出,从北京市社的做法和经验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关键是领导高度重视,前提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基础是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要害是找准廉政风险点,重点是融入工作,取得实效。只有领导重视,亲自挂帅,示范带头,才能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深入开展;只有明确精细的岗位职责,才能准确确定各个关节点所在;只有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开展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是对干部个人的关心爱护,从而积极、主动地投入廉政风险机制建设中去,才能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具有坚实基础;只有认真准确地查找出不同人员,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才能有针对性地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只有把防控廉政风险融入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中去,才能确保“多挣钱,不出事”,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希望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在这方面再创佳绩,为全系统作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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