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有机产品将有指定认证标志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国家质检总局5日公布《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此规定,只有获得认证,标有“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ORGANIC”字样的产品才是中国有机产品。

  根据征求意见稿,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

  即使获得认证,如果存在被检出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等违规情况,认证证书将于7日内被撤销。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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