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系统2012年“百强企业”评审结果公布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经组织推荐、材料审核、综合排序、系统公示,总社理事会第71次主任办公会议决定授予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等100家供销合作社控股企业2012年“百强企业”称号。
本次“百强企业”评审工作从10月份开始启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所属社有企业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为百强参评范围。评审通知发出以后,系统各单位积极踊跃参与。12月底,总社根据各地上报的企业参评材料,对照事先设定的入选标准,确定110家企业进入系统企业百强备选名单。进入备选的企业按照各自的综合计分排序,其相关信息在全社会范围内公示之后,总社最终发文对评审结果予以确认和公布。
共有26个省级单位推荐的企业与总社本级的中国供销集团入围百强。地区分布上,区域覆盖比较广泛——东部58家、中部24家、西部18家,省际分布不太均衡——全国7个省级单位占了61家,其中浙江15家(不含宁波市)、山东11家、江苏11家、新疆兵团8家、安徽6家、河北5家、河南5家。行业分布上,“四大网络”所属占绝对多数达81家,其中农资企业24家(主要为省级农资企业),棉花企业17家(其中新疆兵团5家),农副产品15家(主要为围绕当地特色农产品建立的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再生资源企业7家(主要为省级再生资源企业),日用消费品企业18家(主要为处于县域经济中心位置的大型购物中心)。层级分布上,呈从上到下的倒“金字塔”型排列:省级社企业44个,市级社企业31个,县级社企业22个,基层社企业2个。
据了解,与以往系统“百强企业”评选相比,本次百强评审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企业入围标准较高。根据系统社有企业近几年来的发展情况,评审工作将本次百强入围标准确定为:由供销社控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年利润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不低于1000万元。较2010年“百强企业”入围标准(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年利润总额不低于2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0万元)均有大幅提高。
二是计分方式更为科学和全面。为引导系统企业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本次评审改变以往按营业收入指标进行单一排名的做法,统筹考虑了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指标,并且按各企业以上三项40%、30%、30% 的比重加权计算得出汇总计分,再据以综合排序,从而筛选出百强最终名单。
三是“百强企业”经济规模、经营效益均有大幅增长和提高。2012年“百强企业”实现汇总营业收入3733.7亿元,占全系统营业收入的32.3%,比2010年所评百强汇总营业收入2531.1亿元增长了1202.6亿元,增长47.5%;实现利润总额68.2亿元,占全系统利润总额的31.8%,比2010年的45.8亿元增长了22.4亿元,增长48.9%;所有者权益460.6亿元,占全系统所有者权益的23.9%,比2010年的275亿元增长了185.6亿元,增长65.3%。
四是百强归属和分布格局相对稳定。2012“百强企业”最终确认名单与2010年评选结果相比保持了较大的稳定性,如有63家企业在先后两次评选中入围百强且前50位归属名单变化不是很大。另外,各地在“百强企业”的拥有数量上变化也很小,而且都与其在全系统经济分布格局中的位置基本保持了一致。
五是新“百强企业”反映了系统经营上的一些亮点。首先,一批实力较强的行业和地区龙头企业被整合进综合性企业集团,因此参评企业数量虽有减少,但单个企业的整体实力有很大提升;其次,在农村金融、石油、商业地产、进出口等新兴业务领域均有良好建树;另外,一批新的区域性龙头企业入选,如辽宁建昌县中农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等,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系统企业在区域整合上获得的进展。
另据了解,本次“百强企业”评审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总社建设系统“八项工程”的有关决定精神,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龙头骨干企业,推动系统社有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强联合与合作而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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