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供销合作社与中石油天津销售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作者:津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要求,更好地服务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三农”工作大局, 1月15日,天津供销合作社与中石油天津销售公司举行了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裴少华,中石油天津销售公司总经理高栋平出席并讲话,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张学海、中石油天津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王杨在协议文本上进行了签字。

  双方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确定了具体的合作内容。一是油品供应。双方同意在成品油销售网络建设方面加强合作,提高天津地区农村市场成品油供应能力。供销合作社同意协调系统内企业和区(县)供销合作社所属加油站及已对外出租的所属加油站优先从中石油天津销售公司采购成品油。中石油天津销售公司同意凡采购中石油成品油的加油站,享受中石油五星级客户待遇,并优先保证成品油供应。双方同意就成品油供应事宜签订《油品供应协议》。二是加油(气)站建设。双方同意利用供销合作社在天津市拥有的土地资源开展合作,共同开发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及橇装加油设施项目。双方同意利用供销合作社现有加油站开展合作,供销合作社已对外出租的加油站到期或中止协议后,优先考虑和中石油天津销售公司开展合作经营。对于已拆除和停歇业的加油站,若手续齐全,双方共同与有关部门协调迁址重建。双方以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大型用油企业为平台,由中石油天津销售公司统一投资安装橇装加油设施,安排人员提供加油服务,供销合作社负责协调系统内企业车辆统一办理IC卡储值加油。三是非油品配送。双方同意开展非油业务领域的合作。中石油天津销售公司同意以天津地区所属加油站便利店为窗口,统一配送、统一销售供销合作社系统内企业所生产、经营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蜂产品及农资和农用商品等。供销合作社同意系统内企业以优惠的价格和及时的物流配送保障乙方成品油零售网点货源供应。中石油天津销售公司同意将其所属单位生产的废弃物(废家电、废电脑、废报纸、废加油机等)交由甲方下属的天津市绿天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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