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让农民养老更有保障

作者:欧阳洁 付文 庞革平 银燕 王珂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关键词: 新农保

  政策回放:2009年9月1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正式启动。到2012年底,全国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6亿人,新农保制度比原计划提前8年实现全覆盖。

  湖北荆州市市长李建明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代表

  甘肃平凉市委书记陈伟代表

  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

  湖北荆州市市长李建明代表认为,当前新农保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待遇水平低、信息化基础建设不完善等问题。

  “按照每年缴纳100元的标准缴满15年,参保人到60岁时每月只能领取69元的养老金,制度吸引力不强,影响了群众高缴费的积极性。”李建明说,2012年荆州当地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平均每月1420元,与之相比新农保差距较大。若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仅靠69元的基础养老金要实现“养老无忧”还有很大差距。

  李建明建议,国家应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并相应提高参保对象补贴标准,保证被保险人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同步,让农民进一步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同时,国家应进一步完善政策,尽快实行省级统筹,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征收和统一管理,让农民养老更有保障。

  提高基金管理统筹层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代表说,从2012年1月1日起,广西全区各级财政共同筹集资金,提前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在推进过程中,最突出的感受是,基金的统筹管理层次低。目前,全国各地基本上是实行县级统筹,基金分散管理,监管难度大,安全风险大。再有,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制度并行,增加了行政成本,也不利于居民的参保和待遇领取。

  黄伟京建议,应提高基金管理的统筹层次,增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调控能力,增强基金的大数法则效应,防范管理风险;另外,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制度合并,便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续转要实现无缝衔接

  甘肃平凉市委书记陈伟代表认为,当前在新农保中的实施仍存在基础养老金水平低、保险与其它险种不能自由流动、基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不高等问题。由于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的期望值有差距,加上在全覆盖之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转换上还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不能够实现两个险种之间的无缝对接,难以适应流动人群在各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自由流动。“国家还应该进一步完善政策,研究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进一步缩小差距。”

  此外,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不足,信息化建设上还比较落后,无法满足参保人员缴费、查询、领取养老金等方面的需要。陈伟建议,“要加强基层经办服务机构建设,特别是在基层偏远地区的村社增加金融服务点。”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