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供销合作社年鉴》(2012年卷)编纂、宣传和发行工作的通知

供销厅字〔2013〕7号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中国供销合作社年鉴》(以下简称《年鉴》)(2012年卷)的工作现已全面展开,为切实发挥《年鉴》功能,进一步扩大《年鉴》影响力,现就做好《年鉴》(2012年卷)编纂、宣传和发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鉴》(2012年卷)的编辑、出版工作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办公厅统一部署,《年鉴》编辑部具体实施。

  二、《年鉴》(2012年卷)收集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资料,内容为其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主要工作情况、取得的成就、重大事件等(详见附件1)。其中,第六编第二章中新增加内容“第三节 科技标准质量工作”由总社科技教育部负责提供。供销合作社社会责任报告数据内容略有调整(详见附件2)。

  三、《年鉴》工作是供销合作社基础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总社各部局、各直属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对《年鉴》特约编辑及联系人在工作时间、办公专用设备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证。

  四、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带头和发动所属企事业单位利用《年鉴》的平台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年鉴》交流和汇报供销合作社工作成果,提升企事业单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和展示供销合作社的新形象、新风采。

  五、认真做好《年鉴》发行工作。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提高重视程度,认真组织、落实发行工作,确保省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和主要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人手一册,市、县级供销合作社至少一册,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事业单位至少一册。

  六、请总社各部门于2013年5月10日之前将《年鉴》(2012年卷)的稿件及相关材料报送到《年鉴》编辑部。各省社2012卷稿件务必于2013年5月10日前完稿,并于2013年《年鉴》业务工作会议其间将稿件上交编辑部。

  上交纸质稿件需经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除纸质文本外,同时交送电子文本。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almanac2008@163.com

  其他有关事宜请与《年鉴》编辑部联系。

  联系人:夏源源

  电  话:010-64612091   010-64619790

  传  真:010-6461209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15号院1楼206室

  邮  编:100028

  附件:(下载全部

  1.《中国供销合作社年鉴》(2012年卷)篇目设置

  2.2012年供销合作社社会责任相关数据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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