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销厅经字〔2013〕12号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进一步做好全系统项目的培育和储备工作,引导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国家项目政策扶持方向和系统有关网络规划内容,提高项目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供销经字〔2012〕2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2013年第一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要求

  入库项目包括2012年当年完成竣工的项目、2013年在建项目、2013年年内拟开工建设项目以及部分重点培 育项目(三年内可开工建设的项目),上述入库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应在200万以上。今后各单位申报的“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等中央财政专项扶持项目,均从总社项目库中产生。

  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均须在系统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中,并且单位基本信息须与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中信息相符。

  二、组织申报程序

  项目入库组织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项目由省级供销合作社汇总审定上报;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成员企业与各级供销合作社合作的项目,由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汇总上报,并在“其他需要特别说明事项”中注明;总社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直接填报本单位实施的项目,与地方供销合作社合作的项目应在“其他需要特别说明事项”中注明。

  项目申报统一使用“供销总社项目库管理系统”,软件请在总社网站主页(http://www.chinacoop.gov.cn)项目库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具体使用方法可见相关说明文件。

  三、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入库项目信息统计时点为2013年5月31日。请各单位务必在2013年6月14日前,将推荐纳入总社项目库的项目(电子数据)、项目汇总表(通过软件生成,表式见附件)以及着力推进建设的年度重大项目(每省控制在10个以内)一并报送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精心组织,严格筛选,准确完整地填报项目信息,确保本单位申报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确保应入库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本级项目库建设工作,对于开展项目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明事项或技术问题,可与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或软件公司联系。

  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规划统计处:

  陈倬岳,010-66051003。

  电子邮箱:chenzhuoyue@chinacoop.gov.cn

  赛迪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558008 手机:15011186115(赵工)

  QQ号码:1975794774   QQ群:241357297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3年4月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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