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新网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社本级项目分配情况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2013年度“新网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规模共计14亿元,其中供销合作总社本级3亿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1亿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630号)要求,2013年度“新网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法进行分配,做到“方法统一、标准统一、参数统一”。
    按照项目扶持方式的不同,专项资金分配分别以贷款有效利息、申报的投资发生额、投资概算和专家评分为主要因素,采用统一公式计算,设定专项资金扶持金额上限,并将与总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省份及总社发展改革联系点申报的项目按统一比例上浮分配金额。
    此次专项资金分配较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和自由裁量空间,方法标准统一,结果公平公正。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总社专门印发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新网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供销财字〔2013〕26号),强调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明确实施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报送制度、项目建设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季报制和项目建设调整情况报告制。
    按照专项资金分配原则,供销合作总社本级2013年“新网工程”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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