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部关于转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
    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办发[2013]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报名和考试工作。
    联系人:富尔敦       联系电话:66054966

    附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
                                  2013年9月13日

附件: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管办发〔2013〕25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在京中央企业: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有关规定,现就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综合题、计算题以及实务操作题等。
    (二)考试方式:实行无纸化考试,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采用计算机三科联考180分钟,每科60分钟,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考试。无纸化考试试卷由考试系统随机排列、组卷并生成,各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考试完成后即可显示成绩。考生必须三科成绩同时达到合格标准,才能取得申领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考试成绩当次有效。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地点:北京交通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网上报名需进如“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Http://www.ggj.gov.cn/kjw),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填写、打印报名表(加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加盖单位印章。网上报名时间从2013年9月16日8:30开始至9月27日15:00结束。
    网上报名后,请于2013年9月16日至27日间(8: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缴纳考试费用,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二代身份证(现场凭二代身份证采集照片)及复印件;
    (二)考试报名表;
    (三)缴纳考试费240元。
    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一层101室。联系电话:88393050,68316611转1830。
    四、选择考试时间和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11月11日起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自行打印准考证;于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的次日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打印考试成绩单。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属在京单位,组织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
    (二)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现场确认地点现场报名。
    (三)我局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强制销售相关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购买辅导教材。



                                   国管局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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