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意见

供销合字【2013】42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基层工作是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基础,是体现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带动力量的主阵地,也是供销合作社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全系统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基层工作,通过网络薄弱空白县恢复重建、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百强基层社创建、“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综合服务社规范提升等系列举措,使基层组织体系不断完善,经营网络逐步恢复,服务功能明显提升。但是应当看到,当前系统内重本级、轻基层的现象普遍存在,基层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制约着供销合作事业的科学发展,影响着供销合作社的形象地位。为进一步全面加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2013〕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40号文件)精神,坚持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举,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举,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服务、经营创新,全面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着力构建县、乡、村组织体系健全、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有机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协调完备的基层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好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现代流通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着力强化县级、突破乡级、延伸村级,构建起县有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农合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会),乡有基层社、农合联和农合会乡镇分会,村有综合服务社(中心)、农民合作社的基层组织体系;县有综合服务中心,乡有社区服务中心、庄稼医院,村有综合服务社、经营技术能手的基层服务体系;县有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有中心超市,村有连锁便民店的基层经营网络。

  到2015年末,与2012年相比,县级社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县及县以下销售总额从1.6万亿元增加到3万亿元以上,在县级社普遍成立农合联和农合会;基层社及其服务组织在乡镇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社从1.9万家发展到2.6万家以上,农村综合服务社从27.5万家发展到35万家以上,农民合作社从7.7万家发展到12万家以上,庄稼医院从4万家发展到4.5万家以上。经营网络在乡村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普及率达到100%。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强化服务中推进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内在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坚持合作制原则。建立盈利为民、让利于民、返利富民的机制,办成农民认可、农民参与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坚持开放办社与联合发展。依托系统,推进联合,面向社会,开展共建,形成合力。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夯实供销合作社发展组织基础

  以“基层组织建设工程”为载体,深入开展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推进系统基层组织和经营服务网络建设。

  1.努力强化县级社建设。增强统筹协调能力,做好对县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县级社组织建设,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以县级社为主导,广泛吸引吸纳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共同组建农合会和行业协会。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加快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鼓励以县级社为主体,各级社参与,整合服务基层资源,打造综合型服务平台。密切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及农民群众的联系。健全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制定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社有资产监管运营,加强对基层供销合作社改制后剩余社有资产的管理,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完善县域流通网络。以建设县级农资、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再生资源集散加工中心和农副产品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乡镇中心超市、直营店为重点,带动县域流通网络建设。县乡网点空白的地区,要通过加大项目扶持、项目共建等方式,推动总社、省级社、市级社企业下伸建设经营网点。县乡两级经营网点较好的,重点是提高运营水平、拓展经营功能,着力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强化鲜活农产品流通,搭建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平台,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经营,为城乡居民供应质优价廉、放心安全的农副产品。大力推动县社企业发展。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经营机制创新,强化激励约束,调动经营者和员工积极性。加强企业资产整合,推动传统业务做强做大,培育县域龙头企业。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面向产加销各个环节,强化经营和服务能力,实现从流通环节逐步向农产品加工储运、产销对接、资金互助、品牌营销等拓展,全面提升为农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2.着力推动乡镇基层社建设。创新基层社体制机制,坚持综合服务、全产业链服务理念,采取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打造融自主经营主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为一体的新型基层社。适应城镇化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要求,向城市郊区、小城镇、县域重点经济区域布点建设基层社。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单独设立基层社的,可采取中心社体制,但应强化中心社的辐射带动作用,避免简单的组织撤并。

  推动基层社建设成为乡镇流通网络枢纽和为农服务平台。加快现有商业设施和存量资产改造升级,建设对村级有配送功能的农资、日用消费品中心超市和农产品收购站、再生资源分拣站。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购物中心或居民生活服务中心。发挥乡镇中心超市辐射作用,发展村级连锁经营网点。依托乡镇基层社,建设农合会分会和专业技术协会。

  加快基层社改造重组和创新发展。把改造基层社与建设新型基层组织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等新型基层组织。基层社空白的地方,坚持农民主体、供销合作社主办,服务在先、先易后难、由虚到实、由点到面的办法,推动恢复经营网点,发展“两社一会”(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技术协会),恢复重建基层社。上级社要通过股权介入、关键业务环节掌控、强化服务等方式,增强对新型基层组织的控制力。

  密切基层社与农民的关系。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农民社员进入理监事会的比例。建立股权分红、盈利返还机制,引导农民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推动网络覆盖广、业务能力强、同农民社员联结紧的基层社率先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3.积极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民生活社区化的新趋势,按照新农村社区建设到哪里、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和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便于服务的原则,在社区或中心村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社。

  加强与流通网络的对接。依托综合服务社发展农资、日用消费品连锁店和农产品、再生资源收购点,把综合服务社打造成“新网工程”的网络终端。推动流通企业为综合服务社开展商品配送,打造统一品牌,将现代流通服务向乡村延伸。

  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

  积极开展联合共建。利用综合服务社组织、场所、网络优势,承接其他涉农部门服务项目,形成服务合力。

  4.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发展规模。通过基层社领办、龙头企业带动、吸引大学生毕业生兴办等方式,推动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通过业务带动、强化服务、健全利益机制,吸引更多农民加入合作社,提高农民入社率。引导农民合作社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在更高层次上联合发展,形成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持续增长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农业区域特色产业带形成。

  提升运营水平。引导合作社按照农产品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着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品牌产品,开展相关认证。推动在生产合作基础上,逐步向加工、流通领域延伸,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加强规范管理。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内部分配。正确处理合作社中大户和普通社员的利益关系。

  推动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技术、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引导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缓解社员开展农业生产的资金需求。推动合作社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主动承担更多涉农项目,争取农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支持。

  加强供销合作社同农民合作社的产权联结与经济合作。通过股权介入、项目扶持、业务指导、加强服务等方式,强化供销合作社对农民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联合有关部门,建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大力发展跨村、乡、县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动农民合作社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联合发展。

  (二)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

  利用供销合作社组织、网络优势,抓住国家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机遇,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推进服务组织、服务领域、服务方式创新,强化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

  1.大力加强专业合作服务。适应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的新趋势,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上,着力推动农民合作社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坚持自愿、依法、有偿原则,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流转承包耕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组建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服务组织,创造条件开展大田作物托管服务。可由县联社建立专业服务龙头公司,基层社联合村“两委”,组织农户建立生产、服务合作社,对大田作物开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统一托管服务。

  2.全面提升流通网络服务。建立健全“县级配送、乡镇直营、村级加盟”的连锁经营模式,不断扩大网络的乡村覆盖面。着力提高网络运营水平,抓好配送中心和网络信息化建设,实现商品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畅通统一。发展一网多用,逐步将通讯、图书、金融、保险、邮政等经营或代理业务纳入到网络之中。推动总社、省级社、市级社经营网络同基层网络对接,逐步形成跨区域、跨层级,全系统的流通网络。顺应农村向全面小康迈进过程中消费层次的转换,创新流通业态,优化流通环境,提升流通服务水平。

  3.积极发展主导产业服务。围绕农业主导产业,依托县级骨干企业和农合联、农合会,建立信息、技术、营销服务中心,在乡村建立分中心,聘请技术、经营能手,努力提升庄稼医院科技服务水平,形成融技术指导、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加工、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网络远程咨询等于一体的产业服务体系,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系列服务。

  4.着力深化城乡社区服务。推动农村综合服务社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在做好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基础上,开展科技咨询、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指导服务,参与和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利用供销合作社场所优势,积极参与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承接城市社区公共服务项目,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5.不断完善行业协会服务。推进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履行服务宗旨,充实服务内容,提升行业协会、专业技术协会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强化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国内产业利益,支持会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联合农业、商务、税务、工商、科技等部门和组织,开展政策协调、法律咨询、技术指导、商品营销等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强化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为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包片责任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对基层工作分级分片包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落实干部帮扶基层制度,组织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采取任职、挂职、蹲点、扶贫等方式下基层,帮助基层振兴产业、发展事业。注重分类指导,加强工作规律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鼓励和指导各地创造性推进基层工作。

  (二)加大资金扶持。总社每年从社有资产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基层组织发展。总社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加强对百强县级社和县级龙头企业支持,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争取“新网工程”项目向百强县级社和县级龙头企业倾斜。各地供销合作社也要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与发改、财政、农业、商务、金融等部门联系,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

  (三)优化体制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破除制约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完善推进基层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建立上下联合机制,推动总社、省级社、市级社企业和流通网络同基层联合、对接,带动基层发展。建立对外协作机制,联合组织、宣传、农业、商务、民政等部门合力推进基层发展。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加大基层工作在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限制提取综合业绩考核奖金。总社设立“基层工作突出贡献奖”和“基层工作创新奖”,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省级社主任和县级社主任进行表彰奖励;开展合作指导工作专项考核,予以相应奖惩。项目资金投放与考核结果挂钩,向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倾斜。对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四)强化文化法律服务。宣传弘扬 “扁担精神”、“背篓精神 ”和“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发挥瑞金、延安、林州、平湖等传统教育基地作用,增强推进基层工作的正能量。加强系统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依托综合服务社搭建文化服务平台,丰富为农服务内涵。全面推广普及“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供销系列品牌,提升供销合作社形象。认真研究基层改革发展中涉及的法律事宜,为基层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五)抓好队伍建设。重视基层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用市场化的机制选聘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逐步形成梯次合理的干部职工队伍结构,为供销合作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强县级社领导班子建设,选拔推荐熟悉农村工作、经营能力强、有开拓意识和奉献精神的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改善员工素质结构,通过公开选拔、招聘等方式,吸引一大批热爱供销合作事业、具有经营头脑、专业技术水平高、实际操作能力强的青年大学生进入供销合作社,建设一支同打造全新基层供销合作社相适应的职工队伍。加强职工培训,实施好“百千万人才培训工程”,努力提升系统职工的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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