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工作的通知

供销厅法〔2013〕55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普法办〔201319号)要求,现就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先进单位。参评对象为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基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事业单位及供销合作社主管的社会团体。

(二)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1.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为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

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

2.先进工作者。参评对象为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先

进工作者候选单位(人),由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扬民主,负责组织推荐,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评选推荐,经公示后,报全国普法办审批。

(二)每个省级供销合作社可推荐1个先进单位候选单位,1名先进个人或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三)推荐重点要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基层工作人员和基层单位。司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四)各省级供销合作社确定推荐对象后,要指导候选

单位、候选人认真填写审批表(见附件,审批表内先进事迹材料控制在1000字以内),一式3份,于20131130日前报送总社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梁雪冰

联系电话:010-66050129传真:010-66050570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法制工作办公室)法制工作处

邮编:100801

 

附件:

1.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2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审批表

3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4.审批表填写说明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31119         

 

附件1

 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一、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

(二)保障机制落实到位。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按时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三)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有六五普法规划,年度有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单位内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单位内部行为,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注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

(四)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单位内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六五普法以来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本单位没有发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五)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扎实有力。对中期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改进,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二、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律运用水平。

(三)在工作生活中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主动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做出重要贡献。

(四)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努力维护法律权威。

三、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工作者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参与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做出突出成绩。

(三)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本行业、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四)工作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理论指导实践。

 

附件4

审批表填写说明

 

 

一、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审批表

1.封面单位一栏填写所推荐的先进单位名称;

2先进类别一栏填写“先进单位”;

3送审单位一栏请不要填写;

4.审批表第三页申报单位意见一栏填写省级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1.封面单位一栏填写所推荐的先进个人或先进工作者的姓名;

2先进类别一栏填写“先进个人”或“先进工作者”;

3.“送审单位”一栏请不要填写;

4.审批表第三页本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填写省级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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